肝的五行属木
我发现很多人认为寒水不生木,湿木不生火 因为持这种观点的人,有的已经是各个流派的领军人物,所以我也思考良久,要不要探讨这个问题,要不要把自己的思考说出来…… 但是我认为这个问题困扰了很多人,讨论一下也好 关于寒水不生木,这个问题有很大的迷惑性,因为从表面上看,好像没有什么疑义,事实上,这个看似没有什么悬念的小问题,却影响了对某些命局的准确判断,我就不举例了,要不然又会引起没完没了的争议,因为大家知道,命理界的争议一向很大,轰隆隆的雷声一向就没有停止过 寒水不生木吗?大家知道,就是在最寒冷的冬天,也有树木傲然生长,比方雪松,迎客松,还有很多植物,在冬天里也倔强地生长,冬天的水,大致来讲,肯定没有夏天和春天的水那么旺盛地生木,但一概认为寒水不生木,我认为是有失偏颇的, 还有个问题,有些人认为木分死活,死木是不受水生的,水多木漂…… 死木不受水生,是形而上学的观点,且问,死木是天上掉下来的吗?不受水生,死木是怎么长这么大的?你看到某个人某天不吃饭了,你是不是就认为粮食不养他? 湿木不生火,多堂而皇之的道理啊?且问,自然界的温度和季节都是变化的,湿木就永远是湿木,就没有干过?大家都知道季节流转,不要这么机械地看问题, 这些看法貌似很精细,很专业,却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没有全面地看问题,其结果是一叶障目,差之毫厘,谬之千里……
皮欣冉 芳宁 字五行 水木火 吉
皮欣冉 芳宁 字五行 水木火 吉
从九华山请的朱砂在五行算什么火
一样的意思。
上造五行之间力量已经是比较均衡的了,若要言强弱,那也只是稍有弱。子月水旺,需要借助火的力量来暖,这样水的力量会被减弱一些,同时火又能生土,土为金印,稍微再帮身一下,火生土而忘克金;木生火而不耗金气。所以庚金生于子月要劈甲引丁照暖,无丁则用丙。
五行相生: 金生水, 水生木, 木生火, 火生土, 土生金. 五行相克: 金克木, 木克土, 土克水, 水克火, 火克金. 五行相生含义: 木生火, 是因为木性温暖, 火隐伏其中, 钻木而生火, 所以木生火. 火生土, 是因为火灼热, 所以能够焚烧木, 木被焚烧后就变成灰烬, 灰即土,所以火生土. 土生金, 因为金需要隐藏在石里, 依附着山, 津润而生, 聚土成山, 有山必生石, 所以土生金. 金生水, 因为少阴之气(金气)温润流泽, 金靠水生, 销锻金也可变为水, 所以金生水. 水生木, 因为水温润而使树木生长出来, 所以水生木. 五行相克含义: 是因为天地之性 众胜寡, 故水胜火. 精胜坚, 故火胜金. 刚胜柔, 故金胜木. 专胜散, 故木胜土. 实胜虚, 故土胜水. 五行生克制化宜忌: 金: 金旺得火, 方成器皿. 金能生水, 水多金沉; 强金得水, 方挫其锋. 金能克木, 木多金缺; 木弱逢金, 必为砍折. 金赖土生, 土多金埋; 土能生金, 金多土变. 火: 火旺得水, 方成相济. 火能生土, 土多火晦; 强火得土, 方止其焰. 火能克金, 金多火熄; 金弱遇火, 必见销熔. 火赖木生, 木多火炽; 木能生火, 火多木焚. 水: 水旺得土, 方成池沼. 水能生木, 木多水缩; 强水得木, 方泄其势. 水能克火, 火多水干; 火弱遇水, 必不熄灭. 水赖金生, 金多水浊; 金能生水, 水多金沉. 土: 土旺得水, 方能疏通. 土能生金, 金多土变; 强土得金, 方制其壅. 土能克水, 水多土流; 水弱逢土, 必为淤塞. 土赖火生, 火多土焦; 火能生土, 土多火晦. 木: 木旺得金, 方成栋梁. 木能生火, 火多木焚; 强木得火, 方化其顽. 木能克土, 土多木折; 土弱逢木, 必为倾陷. 木赖水生, 水多木漂; 水能生木, 木多水缩
八字是由出生年、月、日、时四柱干支组成的,也叫四柱。你说的木火 木水 木木 木土,指的是这四柱干支的五行属性,举个例子:甲午年乙亥月甲寅日乙未时,分别对应的干支属性就是木火 木水 木木 木土,但这并不代表五行旺缺,还要看具体的排列,结合月令来进行综合分析。
木生火,中医术语,运用五行学说,通过比类、取象,五行中的木火相生关系在人体的正常生理过程中即表现为肝脏对心脏的滋养关系:肝贮藏血液和调节血流量的功能正常,有助于心主血脉功能的正常发挥;肝的疏泄升发也有助于心阳的旺盛;此外,肝的疏泄功能正常,肝气条达,就能辅助心主神志的功能,达到血气和顺,心情舒畅。如此方能如《素问·灵兰秘典论》所云:“主明则下安,以此养生则寿,殁世不殆,以为天下则大昌。”肝虚不能温养心脏,则表现为血亏和生气不强、心血和心阳以及心神衰弱,病理表现为消瘦、胆怯、心悸、惊惕、健忘、失眠、脉象细弱或结代或寸脉不静等。肝又为藏血之脏,内寄相火为肝的生发之气,心主生血而司君火,火明则神志清朗,故木不生火的虚证,多见神情澹荡不收,意志消索。《黄帝内经素》云:“肝藏寒气移于心,心主火而藏神,神为寒气所薄,薄则乱,故狂、膈中。”根据《难经·六十九难》“虚则补其母,实则泻其子”的原则,某脏发生病变时,如为虚证,则在补该脏的同时,还应补其母脏,具体治法有滋水涵木法、益火补土法、培土生金法、金水相生法,而历代医家却很少提及木生火的治疗方法,也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名称。认清木与火的关系,对于完善中医治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