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 7718─94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代替GB 7718─87 General standard for the labelling of foods ----------------------------------------------------------------------------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标签的基本原则、标注内容和标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国内销售的预包装食品的标签。 2 引用标准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13432 特殊营养食品标签 3 术语 3.1 食品标签 预包装食品容器上的文字、图形、符号,以及一切说明物。 3.2 预包装食品 预先包装于容器中,以备交付给消费者的食品。 3.3 容器 将食品完全或部分包装,以作为交货单元的任何包装形式,也包括包装纸。 3.4 食品添加剂 为改善食品的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加入食品中 的化学合成物质或天然物质。 3.5 配料 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并存在(包括以改性形式存在)于最终产品中的任 何物质。包括水和食品添加剂。 3.6 保质期(最佳食用期) 指在标签上规定的条件下,保持食品质量(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食品完 全适于销售,并符合标签上或产品标准中规定的质量(品质);超过此期限,在一 定时间内食品仍然是可以食用的。 3.7 保存期(推荐的最终食用期) 指在标签上规定的条件下,食品可以食用的最终日期;超过此期限,产品质 量(品质)可能发生变化,因此食品不再适于销售。 3.8 固形物 含有固、液两相物质的食品中的固体部分,不包括可溶性固形物。 4 基本原则 4.1 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错误的、引起误解的或欺骗性的方式描述或介绍食 品。 4.2 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导致消费 者将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 4.3 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产品标准 的规定。 4.4 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必须通谷易懂、准确、科学。 5 必须标注内容 5.1 食品名称 5.1.1 必须采用表明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5.1.1.1 当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已规定了某食品的一个或几个名称时,应选用其中 的一个。 5.1.1.2 无上述规定的名称时,必须使用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常用名称或俗名。 5.1.2 在使用“新创名称”、“奇特名称”、“牌号名称”或“商标名称”时,必须 同时使用5.1.1条中规定的任意一个名称。 5.1.3 为避免消费者误解或混淆食品的真实属性、物理状态和制作方法,可以在食品 名称前附加或在食品名称后注明相应的词或短语。 5.2 配料表 5.2.1 除单一配料的食品外,食品标签上必须标明配料表。 5.2.1.1 配料表的标题为“配料”或“配料表”。 5.2.1.2 各种配料必须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 5.2.1.3 如果某种配料本身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其他配料构成的复合配料,必须在 配料表中标明复合配料的名称,再在其后加括号,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列出原 始配料。当复合配料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已有规定名称,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 量的25%时,则不必将原始配料标出,但其中的食品添加剂必须标出。 5.2.2 各种配料必须按5.1条的规定使用具体名称。食品添加剂必须使用GB 2760规定 的产品名称或种类名称。 5.2.3 当加工过程中所用的原料已改变为其他成分时(指发酵产品,如酒、酱油、醋等), 为了表明产品的本质属性,可用“原料”或“原料与配料”代替“配料”,并按5.2.1.2 条的规定标注。 5.3 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 5.3.1 必须标明容器中食品的净含量,按以下方式标明: a. 液态食品,用体积; b. 固态食品,用质量; c. 半固态食品,用质量或体积。 5.3.2 容器中含有固、液两相物质的食品,除标明净含量外,还必须标明该食品的固 形物含量,用质量或百分数表示。 5.3.3 同一容器中如果含有互相独立且品质相同、形态相近的几件食品时,在标明净 含量的同时还必须标明食品的数量。 5.4 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 必须标明食品制造、包装、分装或销售单位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5.5 日期标志和贮藏指南 5.5.1 必须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或/和保存期。 5.5.1.1 日期的标注顺序为年、月、日。 5.5.1.2 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之一标明保质期或保存期: a.“最好在……之前食用”,或“最好在……之前饮用”(用于保质期); “……之前食用最佳”,或“……之前饮用最佳”(用于保质期); “……之前食用”,或“……之前饮用”(用于保存期)。 b.“保质期至……”; “保存期至……”; c.“保质期……个月”。 “保存期……个月”。 5.5.2 如果食品的保质期或保存期与贮藏条件有关,必须标明食品的贮藏方法。 5.6 质量(品质)等级 产品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已明确规定质量(品质)等级的食品, 必须标明食品的质量等级。 5.7 产品标准号 必须标明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代号和顺序号。 5.8 特殊标注内容 5.8.1 经电离辐射线或电离能量处理过的食品,必须在食品名称附近标明“辐照食 品”。 5.8.2 经电离辐射线或电离能量处理过的任何配料,必须在配料表中加以说明。 6 允许免除标注内容 6.1 当容器的最大表面的面积小于10cm2时,除香辛料和食品添加剂外,可免除 5.2 和5.5~5.7条的内容。 6.2 产品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已明确规定保质期或保存期在18个月以上 GB 7718—94 的食品,可以免除保质期或保存期。 6.3 进口食品可以免除原制造者的名称、地址和产品标准号。 7 推荐标注内容 7.1 批号 由食品的生产或分装单位自行确定方法,标明食品的生产(分装)批号。 7.2 食用方法 为保证食品的正确食用,可以在标签上标明容器的开启方法、食用方法、每 日推荐摄入量、烹调再制方法等对消费者有帮助的说明。必要时可以在标签之外 单独附加说明。 7.3 热量和营养素 可以按GB 13432的规定,标明热量和营养素的含量。 8 基本要求 8.1 食品标签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 8.2 食品标签的一切内容,不得在流通环节中变得模糊甚至脱落;必须保证消费 者购买和食用时醒目、易于辨认和识读。 8.3 食品标签的一切内容,必须清晰、简要、醒目。文字、符号、图形应直观、 易懂,背景和底色应采用对比色。 8.4 食品名称必须在标签的醒目位置。食品名称和净含量应排在同一视野内。 8.5 食品标签所用文字必须是规范的汉字。 8.5.1 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但必须拼写正确,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 8.5.2 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但必须与汉字有严密的对应关系,外文 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 8.6 食品标签所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以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为准,如: 质量单位:g或克,kg或千克; 体积单位:mL、ml或毫升, L或或升。
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口登记机关核实情况后予以变更。 对18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如属干部、职工还须持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准予更改的证明,经责任区民警审查,派出所长提出意见,报上级户籍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才可给予更改。 改可以改,但是要多跑跑了,比较烦。
没有这个特定的说法,除非是你们的八字忌讳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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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12生肖纪年,在我国至少在南北朝时开始了。《北史·宇文护法》中,记载了宇文护的母亲写给他的一封信,信中说:“昔在武川镇生汝兄弟,大者属鼠,次者属兔,汝身属蛇。”表明当时民间已有12生肖的用法了。 但是,12生肖的来历如何呢?我国古籍中记载,我国古代的中原地区,最初使用的是“干支 纪年法”,即用10个天干符号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和12个地支符号子 、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相配合来纪年。在我国西北地区的少数游牧民族则以动物来纪年。《唐书》中记载:“黠戛斯国以十二物纪年,如岁在寅,则曰虎年。”另外,《宋史·吐蕃传》中也记载说,吐蕃首领在叙事时,以物纪年,所谓“道旧事则数十二辰属日,兔年如此,马年如此。”以后,在中原同少数民族的交往中,两种纪年法相 互触合形成现在12生肖。正像清代赵翼在《陔余丛考》中指出的那样,“盖北俗初无所谓子 丑寅卯之十二辰,但以鼠牛虎兔之类分纪岁时,浸寻流传于中国,遂相沿不废耳。”这种关于12生肖来历的解释,已经被许多人认可。 另外,关于12生肖来历的说法还有:洪巽的《阳谷漫录》中说,12地支中位居奇数者,以动物的指或蹄也为奇数相配,如子位居首位,与它相配的鼠为5指,地支中居偶数位的,则取相属之偶数以为名,如牛与丑相配,为4爪。叶世杰在《草木子 》中,把12生肖的来历解释为:术家以12肖配12辰,每肖各有不足之形焉,如鼠无牙、牛无 齿、虎无脾、兔无唇、龙无耳、蛇无足、马无胆、羊无瞳、猴无臀、鸡无肾、犬无胃、猪无 筋、人则无不足。” 其它的说法还有种种。诸如:黄帝要选拔12种动物在天上按时值班……通过竞赛而选中了鼠 、牛、虎等12种动物;12生肖来源于原始社会一些氏族的图腾崇拜;12生肖可能是从天竺引 进的;或28个星宿分布周天,以值12个时辰。每个星宿都以一种动物命名。从每个时辰值班的动物中挑选某种常见的作某一年的代称等等,不一而足。 尽管人们不能确定12生肖的确切来历,但因为它的通俗、方便又具有趣味性,所以一直沿用至今,成为古人留给我们的一种仍有实用价值的宝贵遗产。
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规定: 1、国家法定节假日总天数增加1天,即由目前的10天增加到11天。 2、对国家法定节假日时间安排进行调整: 元旦放假1天不变;丁 春节放假3天不变,但放假起始时间由农历年正月初一调整为除夕; “五一”国际劳动节由3天调整为1天,减少2天; “十一”国庆节放假3天不变; 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增设为国家法定节假日,各放假1天(农历节日如遇闰月,以第一个月为休假日)。 3、允许周末上移下错,与法定节假日形成连休。
主要看河流方向,如果河流是从阳台朝向大门方向,而且是活水流动,就是很吉利的,否则就是不吉。对于不吉的情况,可使用的化解方法如下: 方法1:在对着的窗台或者阳台里面挂个门帘,然后在大门背后挂个真品五帝钱。 方法2:在窗台或者阳台多放盆栽等东西,让阳台上生机勃勃。然后挂一面凸镜对着河流,不过这样不是最佳选择,会把好和不好的都反射走了,最好的是在安放一个调谐风水避免自损的真品五帝钱,五帝钱一定要选真的,如果当地有古玩市场,可以去集齐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嘉庆五个皇帝的古币串在一起然后安放在阳台,如果是房子面积比较大的大户型或者家里经常人少在家,可以直接去网上找化煞最为经典的久遇五帝钱这类专门化解冲煞的住宅风水物品,即可抵消河流带来的的不吉的煞气,还可以助运转运,旺阳气保平安。
是运势转好的先兆,大吉大利! 祝你好运!
在房梁上放金钱或者钱箱,是很古老的一个传统。这个传统里包含了很多朴素的风水命理学说以及传统文化。 在我们传统的命理占卜学说中,不论是八字中的财官,还是面相占卜中的“龟背大贵”之说,都含有一个朴素的道理:人能负重才能走远,才能有大成就。慢慢的这种”负重者贵“的命理观念也深入到民间百姓的思想之中,从而对风水、建造学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建造房屋时在房梁放金钱,是直观的表达所建造的房子,或者说这个家,能“负载住有金钱”的美好寓意,对兴旺发家的美好祝福。同时,房梁上放金钱,还有另外一层寓意:避免家中招盗的朴素想法。在人类的货币史上,金银货币占据了非常长的历史时期,就我国而言,也是在宋朝才开始出现纸币:交子。而在使用金银、金属货币的过程中,有一个显而易见的弊端:携带不方便,容易被人发现,容易招盗。这样一来,储存货币就成为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于是有人就选择把家中财物放在房梁上,上不见天,下不着地,以减少被盗的风险。慢慢的这种民间传统也影响了风水建造之上,民间在建造房屋上,在房梁想放一枚铜钱以寓意家中的财产安全,不会招惹外贼。
要安五行,你的命相!要和你命相相生,不能相克的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