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强阁 >风水知识

经常梦到陌生的环境熟悉的人

  你对熟悉的人其实是陌生,背景己告诉你了。几天后,你可能会在某些地方又遇上了那些熟悉人。说明他们是从你陌生的环境中走来的。那时,难道你还会认为对他们很熟悉吗?

发生了火灾怎么办?

  1.发生火灾怎么办?   (1)要迅速向消防队报告火警,火警电话是"119";   (2)在能扑救的情况下迅速组织扑救;   (3)在可疏散贵重物品的情况下迅速疏散物品;   (4)在不能扑救的情况下迅速组织人员疏散;   (5)主动为消防队扑救火灾提供情况和方便条件;   (6)火灾扑灭后不应随便清理现场,在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2.如何报火警?   外线电话直拨"119",内线电话拨外线后再挂"119"。报告火警时,为了使消防队能够迅速到达火场,应讲清起火单位或居、村民户主的名称、地址、起火部位、燃烧物质、有无被困人员、有无爆炸和毒气泄漏、火势情况、报警人的姓名、电话号码等,并说出附近有无明显的标志,然后派人到路口迎候消防车。   3.消防队接到火警后,应履行哪些义务?   公安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接到火警后,必须立即赶赴火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   4.消防队扑救火灾是否收取费用?   公安消防队扑救火灾,不向发生火灾的单位、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对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的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所消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依照规定予以补偿。   5.哪些项目或活动需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批?   (1)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含新建、扩建、改建)、装饰装修工程和用途变更的工程项目;   (2)歌舞厅、歌剧院、宾馆、饭店、商店、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使用或开业;   (3)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   (4)经公安消防机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需要恢复的;   (5)经公安消防机构确认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后需要销案的;   (6)生产、维修、销售消防产品的;   (7)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   (8)从事建筑消防设施设计、施工、维修的;   (9)从事电气消防安全检测的;   (10)拆除、变更、临时占用公共消防设施和建筑消防设施的;   (11)建立和撤销企业专职消防队的;   (12)其他需要公安消防机构审批的。   6.消防监督检查由什么部门实施?   消防监督检查由公安消防机构和上级公安机关授权的公安派出所实施。由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员和公安派出所民警具体实施。   7.消防监督检查部门有哪些权力?   公安消防机构和上级公安机关授权的公安派出所有权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责令改正,并依法实施处罚。   8.哪些单位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下列单位,应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1)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2)车站、机场、码头、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电、通信枢纽等重要场所;   (3)政府首脑机关;   (4)重要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医院;   (5)高层办公楼、商住楼、综合楼等公共建筑;   (6)图书馆、档案馆、展览馆、博物馆以及重要的文物古建筑;   (7)地下铁道以及其他地下公共建筑;   (8)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堆场;   (9)发电厂(站)、地区供电系统变电站;   (10)城市燃气、燃气供应厂(站)、大中型油库、危险品库、石油化工企业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和销售单位;   (11)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以及其他大型工程的施工现场;   (12)其他重要场所和工业企业。   9.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哪些消防安全职责?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落实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   (3)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消防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标志。   10.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履行哪些消防安全职责?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履行上一条中的六项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2)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3)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4)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11.消防监督检查有哪些内容?   消防监督检查有以下内容:   (1)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是否依法办理了有关审核、验收或者检查手续。   (2)已经通过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的下列项目使用、改变情况:   (A)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等;   (B)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   (c)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D)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E)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   (F)防烟、排烟设施和通风、空调系统的防火设备;   (G)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材料;   (H)其他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的内容。   (3)消防安全管理的下列内容:   (A)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B)防火安全责任制及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落实情况;   (C)职工及重点工种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   (D)防火检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以及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   (E)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在岗情况和设备运行记录情况;   (F)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确定和管理情况;   (G)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H)防火档案的建立健全情况;   (I)每日防火巡查的实施情况和巡查记录情况;   (J)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测试维修保养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消防器材配置及有效使用情况;   (K)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灭火预案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定期组织演练情况。   12.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被检查单位应当提供哪些资料?   公安消防机构在进行消防监督时,被检查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文件:   (1)有关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的文件、资料;   (2)各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3)防火检查、培训教育记录;   (4)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材料;   (5)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和每12个月对建筑自动消防系统进行全面检查测试维修的报告;   (6)与消防安全有关的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静电、防雷)等记录资料;   (7)燃油、燃气设备安全装置和容器检测的记录资料;   (8)其他与消防安全有关的文件、资料。   13.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在实施检查时,采取什么方法?   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1)询问单位防火工作和员工消防知识掌握等情况;   (2)查阅有关消防安全的文件、资料;   (3)查看消防设施、设备的外观、运行情况;   (4)抽查测试消防设施功能;   (5)检查灭火、疏散预案等的操作情况。   14.哪些场所使用、开业或者举办活动时需要到公安消防机构办理申报手续?多长时间批复?   下列场所使用、开业或者举办活动时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   (1)歌舞厅、影剧院等公共娱乐场所;   (2)宾馆、饭店;   (3)商场、集贸市场;   (4)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活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由公安消防机构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的场所。   公安消防机构在收到申报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后3日内应当前往检查;检查后2日内应当发出《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上述场所属于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工程项目,其使用或者开业检查内容与消防验收内容一致时,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检查可与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同时办理。   15.哪些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属于被责令当场改正的行为?   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有下列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之一的,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应责令当场改正,填发《责令当场改正通知书》:   (1)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法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   (3)公共场所在营业时将安全出口锁住,疏散通道不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挪作它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经常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违章关闭消防设施的;   (7)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消防安全巡逻人员脱岗的;   (8)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隐患的;   (9)违法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大量销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   (10)其他应当当场改正的行为的。   16.哪些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属于被限期整改的行为?   下列违反(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限期改正:   (1)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工程项目,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擅自开工的;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对现行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实施以前的建筑物;发现其缺少消防设计或者消防设计不符合现行标准的;   (2)公共场所使用、开业或者举办大型群众活动的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或者开业的;   (3)违反规定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4)违章搭建临时建筑,影响安全布局,占用防火间距,阻塞消防车通道的;   (5)违章改变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阀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少、损坏或者有故障的;   (6)建筑内安全出口、楼梯、疏散通道被封堵、占用的;   (7)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或者标识错误,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的;   (8)消防水源、消火栓、灭火器材不足或者损坏的;   (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或者防烟排烟设施等自动消防系统发生故障、缺损,不能正常运行的;   (10)室外消防设施被埋压、圈占、损坏,影响使用的;   (11)消防安全责任人不明确,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防火检查不落实的;   (12)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或者线路、管路的敷设不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危及消防安全的;   (13)电工、焊接工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的;   (14)单位职工缺乏消防安全基本知识,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不落实的;   (15)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不履行法律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的;   (16)其他应当责令限期改正的行为。   公安消防机构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除按本规定责令改正外,还有权依法予以相应的处罚。   17.对公安消防机构行使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活动的权力有什么要求?   县(市、区、旗)公安消防机构需要做出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处罚或者需要责令停止举办的,应当事先报上一级公安消防机构批准,地处偏远地区的县(市、区、旗)公安消防机构可上报主管公安机关批准。   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应当在调查程序结束后,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决定,由公安消防机构执行。   公安消防机构在做出停产停业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被处罚单位、个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力。   18.被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活动的单位,在整改后如何办理恢复手续?   对于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举办后,单位经整改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由单位提出恢复施工、使用、生产、营业或者举办的申请。公安消防机构在收到书面申请后3日内应当进行复查,填发《复查意见书》。当确认单位已经改正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并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营业或者举办。   19.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审时需要报送哪些资料?   建筑单位应将新建、改建、扩建、内部装修以及用途变更工程项目的消防设计图纸和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并填写相应的《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自动消防设施防火设计审核申报表》或者《建筑内部装修防火设计审核申报表》。   20.哪些工程设计需编制消防设计专篇?消防设计专篇包括哪些内容?   国家、省级重点工程和其他设置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编制消防设计专篇。该专篇包括设计依据、工程概况说明和工程项目中涉及的下列内容:   (1)总平面布局如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   (2)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   (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4)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   (5)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   (6)防烟排烟和通风空调系统的防火设计;   (7)消防电源及配电;   (8)火灾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疏散指示标志;   (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   (10)建筑内部装修的防火设计;   (11)建筑灭火器配置;   (12)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防爆设计;   (13)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消防设计的其他内容。   21.哪些建筑工程项目是消防设计审核的重点?   下列建筑工程项目应当列为消防设计审核的重点:   (1)甲、乙、丙类火灾危险性厂房、库房(含堆场)、储罐区,洁净厂房,高层工业建筑;   (2)高层民用建筑;   (3)发电厂(站)、广播、电视中心,邮政、通讯枢纽等重要工程;   (4)宾馆、商(市)场、体育馆、影剧院、礼堂、歌舞厅、医院、铁路旅客站、汽车客运站、码头、机场候机楼等公共建筑;   (5)地下工程;   (6)科研基地、学校、幼儿园、图书馆、档案馆、展览馆、博物馆等;   (7)其他重要工程。   22.有关单位如何接受公安消防机构对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监督?   建设单位应当将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检意见书》修改消防设计图纸。   施工建筑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消防设计图纸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施工中接受公安消防机构对消防设计实施情况的抽样性检查。凡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在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必须委托具备资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单位进行技术测试,取得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测报告。   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工程消防验收申请,送达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并组织消防验收。   经消防验收合格,方予交工和接收使用。   23.公安消防机构对不同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批的时限如何?接到竣工验收申请时,应当何时给予验收?   公安消防机构对送审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应当及时审核。从登记收图之日起,一般工程应当在十日之内,国家、省级重点工程以及设置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应当在二十之日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需要组织专家论证消防设计的工程,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答复,即为同意。   公安消防机构在接到建设单位消防验收申请时,经查验收审报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十月之内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验收,并在消防验收后七日之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24.哪些物品是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是指国家标准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中以燃烧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腐蚀品中具有易燃易爆特性的物品。   25.生产、储存、经营和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需办什么手续?需要多少时间审批?   生产、储存、经营和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填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审核申报表》,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后,分别填发《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审核意见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适用于储存和经营)或《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急需运输的可办一次性临时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   对生产、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审核期限为15日;对长期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审核期限为7日;对申办临时准运证的,审核期限为3日。   26.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具备哪些条件?   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建筑和场所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专业防火规范;   (2)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必须按照有关规范安装防雷保护设施;   (3)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电气防爆标准;   (4)生产设备与装置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防安全设施,定期保养、校验;   (5)易产生静电的生产设备与装置,必须按规定设置静电导出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   (6)从事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人员必须经主管部门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取得合格证,方准上岗。   27.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具备哪些条件?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储存应当遵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同时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专用仓库、货场或其他专用储存设施,必须由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专人管理;   (2)应根据GB12268一90《危险货物品名表》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得在同一库房储存;   (3)不得超量储存。   28.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具备哪些条件?   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储存、经营设施;   (2)有经过消防培训合格的经营人员;   (3)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9.办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应具备哪些条件?   办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主管部门或单位的证明、车辆年检证、驾驶员证、押运员证;   (2)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和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3)有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驾驶员、押运员。   30.生产消防产品(含防火建筑材料)、维修消防产品如何办理审批手续?   申请生产消防产品(含防火建筑材料)、维修消防产品的企业将申请报告(内容含企业基本情况、新开发产品情况、生产规模能力、市场预测等)主送市公安消防机构,抄报省公安消防机构;市公安消防机构初审同意后,发给企业《生产消防产品申报表》、《维修消防产品申报表》;企业将填好的申报表,连同有关技术资料(产品图样,工艺文件,产品标准,主要生产设备、工艺装备清单,质量管理制度等)一并报送省公安消防机构;省公安消防机构在接到申报表和有关技术资料后三十日内,对其生产条件、质量保证体系以及产品质量进行检查,并填发《生产消防产品审核意见书》、《维修消防产品审核意见书》。   31.对进口的消防产品如何办理审批手续?   公安消防机构对进口的消防产品,应当登记注册,审查进口手续并送省级以上的消防产品检测中心复检,经复检合格后,于五日内填发《消防产品安装使用意见书》。   32.经营消防产品如何办理审批手续?   申请经营消防产品的企业和个人经当地区、县公安消防机构初审同意后,到市级公安消防机构办理审批手续。   33.火灾事故由哪部门调查?起火单位(住户)如何配合?   火灾扑灭后,公安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对于特大火灾事故,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组织调查。   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住户)应当按照公安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实的情况。   34.对火灾原因认定和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   当事人对火灾原因认定和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向当地主管公安机关或上一级公安消防机构申请重新认定,当地主管公安机关或上一级公安消防机构的重新认定力最终认定。   35.对火灾原因重新认定和火灾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仍不服怎么办?   当事人对火灾原因重新认定和火灾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仍不服的,可向做出重新认定机关的主管(上级)部门申诉,主管(上级)部门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受理。   当有关火灾案件进行到诉讼阶段时,公安机关和公安消防机构不再受理当事人重新认定的申请和申述。   36.哪些人员须经消防安全培训?   须经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为:   (1)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2)消防工程的设计、施工、维修人员和固定消防设施的操作人员;   (3)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的有关人员;   (4)消防产品的生产、经营和检验维修人员;   (5)特殊工种、岗位人员(含更夫);   (6)专(兼)职消防人员;   (7)公共场所服务人员。   37.当单位或个人的消防安全因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行为受到威胁时怎么办?   当单位或个人的消防安全因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行为受到威胁时,可到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投诉,公安消防机构应及时处理,并在30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无故不予受理的,可向主管公安局或上一级公安消防机构投诉,并对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不受理的行为进行举报。   38.对公安消防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怎么办?   当事人对公安消防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公安消防机构或者主管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机构或者主管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30日内做出复议决定。   39.对复议决定仍不服及复议机关逾期不做出复议决定怎么办?   当事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做出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0.对公安消防机构及人员哪些行为应当举报?   公安消防机构及人员在消防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1)对依法应当进行检查、审批的项目,故意刁难,拖延不办,超过规定时限,经指出不改正的;   (2)对依法受理消防安全检查申请的场所,未经检查或者经过检查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同意使用、开业或者举办,造成严重后果的;   (3)发现重大火灾隐患不按规定填发法律文书、不按时限送达或者到期不复查,造成严重后果的;   (4)没有法律依据、违反法定程序实施处罚和采取措施的;   (5)利用职务为用户指定消防产品的销售单位、品牌的;   (6)索要、接受和无偿占有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财物的;   (7)向被检查单位强行摊派各种费用、乱收费的;   (8)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发生火灾怎么疏散人群

  今天亲身经历了火灾,感触很深,应该选打119,然后把重要的东西赶紧收好,千万不能慌也不能急,要冷静,如果人多一定要按顺序下楼以防出现踩踏事故,如果有人被困,要把毯子弄湿披身上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再进去救人,被困人员也不能慌乱,总之人安全就好

发生火灾怎么疏散人群

  今天亲身经历了火灾,感触很深,应该选打119,然后把重要的东西赶紧收好,千万不能慌也不能急,要冷静,如果人多一定要按顺序下楼以防出现踩踏事故,如果有人被困,要把毯子弄湿披身上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再进去救人,被困人员也不能慌乱,总之人安全就好

梦见城市发生火灾,接着又发洪水

  城市发生火灾:情感的围城,担心上火的危险;   接着又发洪水:心理起着波澜;   担心情感的围城里,会产生冲突,自己内心起了很大的心理波澜。

如果宿舍发生火灾,应该如何去逃生

  逃生自救方法:①火势初起时,立即用自来水、湿毛由灭火自救,如火势已大,要立即撤离火场;②迅速拨打火警电话“119”;③宿舍充斥大量烟气时,撤离时可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并弯腰低姿快行;④当宿舍发生火灾,烟火封住出口时,住一层宿舍的人员可从窗口跳出去;二、三层宿舍的可用床单、被套、窗帘制成安全绳,从窗口缓缓下滑;⑤别的宿舍着火,火势尚未控制楼阁时,应立即离开宿舍,迅速通过安全通道向外疏散。从高层宿舍下撤时,不要乘电梯;⑥当烟火封住下撤楼道、大门时,可撤往楼顶平台,等待救援;⑦当烟火封住宿舍门时,应将宿舍门紧闭,用衣被者塞门缝,防止烟气侵入,等待救援。

怎样预防商场火灾的发生

  1、员工的防火意识强不强;   2、单位领导对防火工作是否重视?   3、消防演练有没有组织过?   4、消防设施是否良好?   5、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7、消防预案是否健全?   围绕以上几点做好工作,是可以有效防止火灾的。

高层楼发生火灾怎么办

  您好,51安居为您服务。   高层建筑一旦发生火灾,千万不要急于跳楼。如果有避难层可先进入避难层。如果所处楼层已经着火,楼梯尚未封死,火势不十分猛烈,可以披上用水浸湿的衣被,从楼上快速冲下楼或进入疏散楼梯再撤到安全地带。从走道里逃生,要猫着腰,紧贴墙壁,头部尽可能贴近地面行走。逃离火场时,带孩子的人要把孩子 抱着走,不能拉着孩子跑。逃离时要用湿毛巾捂嘴,以降低浓烟的侵害。   如果楼梯已被封死或者火势已相当猛烈时,要离开危险性较大的房间,向离火源较远的阳台、厕所、浴室等地方躲避。在离开房间时,应及时关闭身后的门窗,这样可以延缓火势的追逼,赢得更多的逃生时间。   如果不能离开房间应先开窗将室内的烟气排走。要是外面有火,应赶紧把门窗关上,并拉掉窗帘以切断火势蔓延途径,有条件时可向门窗浇水以延缓火势蔓延过程。   如果生命受到严重威胁又无其他自救办法时,可用绳子或衣服、皮带、床单、窗帘、被面等撕成条状连接起来当作救生绳,下滑到下面没有起火的楼层时,就可以破窗而入;也可利用建筑物外墙上的落水管、避雷针等逐层下降至地面或火层下逃生。以上方法不适合年龄小、年纪大、病人或行动不便的人。   居住二层的人如果无自救办法而时间又十分紧迫,受烟火威胁严重,被迫跳 楼时,可先向地面抛棉被等物,然后采用双手攀着窗台往下滑,以缩小跳楼高度,并尽量做到双脚先落地,减轻受伤程度。必须指出的是,据资料表明,人在10米以上高处跳下,生还的希望极小。因此,遇上火灾切勿轻易跳楼。   外出住宿最好住在低层,当住在高层时,应先查看出口,楼内通道、安全指示标志、水源、灭火器材等情况,并仔细阅读旅馆提供的住宿指南,一旦遇到火灾,稍作冷静考虑后,再决定逃生行。逃生时,要尽力逃离“火海”而不能贪恋一时安全蹲在或钻在床下和躲在衣柜里,以防因烟气中毒而死亡;不要盲目跟着大家一起跑,人多拥挤,往往会发生伤亡事故;在高层建筑不到万不得已时,不要向楼上跑,因为火主要是向上蔓 延,且速度很快,烟气向上扩散的速度也比水平流动的速度快好几倍,以防走上绝路;火灾发生后,不能使用普通电梯逃生,因为电梯的电源随时可能因燃烧而中断或被切断电源。身上的衣服一旦被火引燃,应迅速脱掉,或在地上打滚把火压灭,不能带火奔跑;逃出火场后,切不可再顾及遗留在室内的物品返回火场,如确有非救不可的人或物品,应请求消防队员帮助处理。   每来到一处,不管是暂居还是久居,对所在的建筑物的建筑结构和配备的消防设施必须有所了解:建筑内畅通的疏散通道有几条、楼梯见的位置、是否有室外疏散楼梯、超高层建筑中避难层(间)的位置等等,都要做到心中有数。   火灾时人员可以疏散通道通常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房间到楼梯间入口的水平段,即走道;第二部分,在楼梯间内的竖直段;第三部分,楼梯间的出口到底层外门的水平段。对于人员逃生,存在危险最大的是在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走道中若已充满烟气,人员应俯下身或匍匐前进,同时应用湿毛巾捂住口鼻,把浸湿的床单或衣物披在身上,以减少烟气和高温的危害。若楼梯间也充满烟气,应根据情况区别对待:在我国,底层或多层建筑都采用的是敞开楼梯间,发生火灾时烟气畅通无阻到达楼梯间,并通过楼梯间迅速向上蔓延,造成未见火先见烟,只是人员受烟熏致死,因此烟气进入竖直通道中的危害比在水平通道中更严重。这时人员可通过其他途径逃生,例如把窗帘或床单撕开连接成绳,顺绳延建筑物外墙逃生;顺着外墙铁质水管滑之地面;把门缝用湿布塞紧,打开窗户向外呼救,等待救援;楼层较低且情况危机时,从楼上跳下也是可以的。但当确知无其它方法逃生,如建筑外窗设有防盗网,无法从窗口逃生时,应趁火势较小时,尽快通过楼梯冲到室外。对于高层建筑,楼梯间采用的是封闭式和防烟式两种,封闭楼梯间具有一定的防烟能力,而防烟楼梯建房烟能力很好,两者都为人员疏散创造了前提条件.尤其是后者,高层建筑中的人员一旦进入防烟楼梯间,生命就有了保证,但防烟楼梯间能保障多长安全疏散时间,根据火情各有不同,因而进入防烟楼梯间后也应尽快疏散至室外。 在逃生过程中,应注意搜寻安全通道标志,避免盲目乱跑。在逃生过程重要注意克服以下几种错误的做法:   1、下堵上逃   建筑物下放起火,向上逃生,这时相当一部分上层被困人员的选择。而当楼梯间一旦有烟火侵入,“烟效应”会使烟气迅速向上蔓延,致使人员被烟熏昏甚至死亡。   2、习惯代替判断   火灾中许多人缺乏冷静的头脑,往往不加任何判断便习惯性的四处逃窜。一是人员朝着日常生活的行动线路疏散,除非此路已被火封死才不得已寻找其它出口,这主要出现在建筑久居人员身上;二是对于建筑的暂住人员,由于对整个建筑不熟悉,尤其是对疏散通道不清楚,火灾时会出现“原路返回”的现象,即寻找进入时的通道。这些习惯行为常使人误入险区。   3、潜意识夸大或回避危险   火警信号传来时,若单凭主观臆想夸大火灾危险,则很容易产生恐慌,使人丧失理智,对疏散路线不加选择,甚至会从几十层的高楼上跳下;反之,若对危险认识不够或视若无睹,有意回避危险,会让费掉宝贵的疏散时间,这样的人一般原地不动或躲进旮旯里祈祷。   4、随大流   这是由人的流动性、模仿性决定的。火灾时,许多人趋向于依靠他人的判断,认为许多人的决策是正确的,妇女儿童此倾向最严重,从而导致“一窝蜂”的现象,造成混乱无序、无法控制的局面,降低了安全疏散的几率。   5、回避黑暗   人对黑暗会产生不安全感,朝着光亮处疏散是一般人惯常的选择。当人们发现不如或灾区,再回头寻找其它出口时,宝贵的疏散时间已所省不多。   火场自救逃生的方式有很多,运用他们因人、因时、因地而不同。火场上,避免行为误区,理智的运用逃生技巧,就能选择出一种最佳方式实现自救逃生,两方面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如有疑问,欢迎向51安居提问。

发生火灾如何逃生自救

  1.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一般建议毛巾的含水量不超过毛巾自重的3倍,或将衣服弄湿,俯身前进。   2.保证自己的安全。可以利用透明塑料袋,使用大型的塑料袋可将整个头罩住,并提供足量的空气供逃生之用,如果没有大型塑料袋,小的塑料袋也可以,虽然不能完全罩住头部,但也可以遮住口鼻部分,供给逃生需要的空气。   3.了解消防设施以及逃生出口的位置。一般商业综合体都会用明显的标志将安全出口标识出来,同时也会标注逃生路线图。在进入综合体建筑后要了解清楚。   4.试图逃生。如果是晚上听到报警,首先应该用手背去接触房门,试一试房门是否已变热,如果是热的,门不能打开;如果房门不热,火势可能还不大,通过正常的途径逃离房间是可能的。离开房间以后,一定要随手关好身后的门,以防火势蔓延。   5.尽快显示求救信号。发生火灾,呼叫往往不易被发现,可以用竹竿撑起鲜明衣物,不断摇晃,红色最好,黄色、白色也可以,或打手电或不断向窗外掷不易伤人的衣服等软物品,或敲击面盆、锅、碗等。   

高层发生火灾该怎么跑

  高层建筑一旦发生火灾,千万不要急于跳楼。如果有避难层可先进入避难层。如果所处楼层已经着火,楼梯尚未封死,火势不十分猛烈,可以披上用水浸湿的衣被,从楼上快速冲下楼或进入疏散楼梯再撤到安全地带。从走道里逃生,要猫着腰,紧贴墙壁,头部尽可能贴近地面行走。逃离火场时,带孩子的人要把孩子 抱着走,不能拉着孩子跑。逃离时要用湿毛巾捂嘴,以降低浓烟的侵害。   如果楼梯已被封死或者火势已相当猛烈时,要离开危险性较大的房间,向离火源较远的阳台、厕所、浴室等地方躲避。在离开房间时,应及时关闭身后的门窗,这样可以延缓火势的追逼,赢得更多的逃生时间。   如果不能离开房间应先开窗将室内的烟气排走。要是外面有火,应赶紧把门窗关上,并拉掉窗帘以切断火势蔓延途径,有条件时可向门窗浇水以延缓火势蔓延过程。   如果生命受到严重威胁又无其他自救办法时,可用绳子或衣服、皮带、床单、窗帘、被面等撕成条状连接起来当作救生绳,下滑到下面没有起火的楼层时,就可以破窗而入;也可利用建筑物外墙上的落水管、避雷针等逐层下降至地面或火层下逃生。以上方法不适合年龄小、年纪大、病人或行动不便的人。





发生火灾如何熟悉环境的相关推荐

编辑推荐

起名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