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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女结婚后如果离婚,有哪些财产会被分割

  不管是独生子女还是非独生子女,夫妻离婚的,分割的当然是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这与当事人夫妻双方是否是独生子女没有关系。   也就是说,夫妻一方的明确的婚前财产和属于个人的财产不予分割。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独生女婚后什么问题导致离婚呢?

  独生女婚后如果问题会导致离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我是成都金堂农村户籍人独生女,与前夫在政策充许情况下生了两个孩子。现在老公是初婚所以我们又生了一个

  属于政策内生育,不需要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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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和我没离婚把孩子带走了,我该怎么办

  孩子多大了?   如果孩子小,那么抚养权通常归母亲。否则,您可以到法院控告,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   如果您不想离婚,那么多与妻子沟通,也许能让她回心转意。

你怀孕了你坚持离婚,这个孩子应该归谁

父母离婚,父母和子女之间法定权利和义务没有终结, 所以,你的情况,孩子亲生父母,都是孩子监护人和抚养人,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小姑子离婚要带着孩子住我家怎么办

  不可以,   可以让她去婆婆家住,   不要和她一起住,   会有矛盾的。

正在离婚女方把孩子带走了怎么争取过来?

  去法院起诉,让法院把孩子判给你

离婚带着孩子改嫁

  当然能改,离婚了女方跟你过,只要整的女方同意就可以改

亲妹妹明天要离婚了,可是孩子怎么办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同时,如果双方对孩子抚养权问题,不能协商解决,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法院会本着对孩子有利的原则进行判决,如生活条件,抚养能力等。以下是相关依据: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三、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四、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五、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六,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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