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强阁 >女人面相 >手相面相

手看相。。。

  聪明,现实

手相与易经

  周易讲的其实就是一个全息论   也就是算卦的现代比较科学的川个理论   全息论的的最彻底最基本的原理是:从潜显信息总和上看,任一部分都包含着整体的全部信息。简言之,部分与整体全息。   通俗说就是 你在此处算一卦 就已经包含了你所要知道的答案了   你的手是你身体的一部分 也就认为你手上记录了你的一些命运   然而 现在全息论 虽得到承认 却无法用理论证明 因为他与爱因斯坦的相对论相违背 但是 我们却可以 用一些 生活中发现的事证明 如冬天到了   就会引起 下雪 变冷 空气干燥 引发到人身上就是多穿衣服   所以 所有算命的的理论依据都是全息论 可以去查查   你说人的命运是不是天注定的   我不知道 但是我信 但是我更知道 如果你因为信命 事事不干 绝对的一事无成 就算家财万贯 也会被挥霍干净

平时戒指该戴哪只手?那个手指?

  按西方的传统习惯来说,左手显示的是上帝赐给你的运气,因此,戒指通常戴在左手上。 国际上比较流行的戴法是:食指———想结婚,表示未婚;中指———已经在恋爱中;无名指———表示已经订婚或结婚;小指———表示独身。   西方早期医学认为,左手无名指在双手十指中与心脏的距离最近,所以将代表婚姻的戒指戴在左手无名指上,进而体现出爱情的神圣地位,并流传至今。   于右手,在传统上也有一个手指戴戒指时是有意义的,那就是无名指。据说戴在这里,表示具有修女的心性。 还有一种戒指,当你戴它的时候,无论你戴在哪里都不具备任何意义,这种戒指就是一般的花戒。这种戒指是起一种装饰的作用,可以戴在任何你想戴的手指上。   而按照我国的习惯,右手小指:不谈恋爱。右手无名指:热恋中。右手中指:名花有主。右手食指:单身贵族,等待爱情。左手小指:不婚族。左手无名指:结婚。左手中指:订婚。左手食指:未婚。大拇指都是代表权势的意思,也可以做自信的意思。   

平时戒指该戴哪只手?那个手指?

  按西方的传统习惯来说,左手显示的是上帝赐给你的运气,因此,戒指通常戴在左手上。 国际上比较流行的戴法是:食指———想结婚,表示未婚;中指———已经在恋爱中;无名指———表示已经订婚或结婚;小指———表示独身。   西方早期医学认为,左手无名指在双手十指中与心脏的距离最近,所以将代表婚姻的戒指戴在左手无名指上,进而体现出爱情的神圣地位,并流传至今。   于右手,在传统上也有一个手指戴戒指时是有意义的,那就是无名指。据说戴在这里,表示具有修女的心性。 还有一种戒指,当你戴它的时候,无论你戴在哪里都不具备任何意义,这种戒指就是一般的花戒。这种戒指是起一种装饰的作用,可以戴在任何你想戴的手指上。   而按照我国的习惯,右手小指:不谈恋爱。右手无名指:热恋中。右手中指:名花有主。右手食指:单身贵族,等待爱情。左手小指:不婚族。左手无名指:结婚。左手中指:订婚。左手食指:未婚。大拇指都是代表权势的意思,也可以做自信的意思。   

我梦见手被人砍断,但接上去手指还可以动,我很困惑

  被人指责动手能力差,但你自己觉得还不错。

寻 描写手和手指的形容词?

纤手 绯红 粉红 光洁 红润 黝黑 绛紫 白嫩 白净 细腻 细嫩 柔滑 光滑 细长 纤长 纤细 修长 灵巧 灵活 丰腴 宽大 肥大 粗大 粗糙 干裂 厚实 结实 笨拙 胖乎乎目 黑乎乎 油乎乎 脏乎乎 凉冰冰 汗津津 满手老茧 筋骨嶙峋 肌肉隆起 肌肉发达 结实有力 结结实实 光滑洁白 冰肌玉肤 细腻丰满 白白嫩嫩 白白净净 丰润白皙 白净细腻 细嫩温柔 纤纤细细

属相与婚配可以相信吗?

  单凭属相的婚配是不可信的。属相只是年支。八字的八分之一。

看相小手指达不到无名指第三节会怎样

  一般人都达不到。谁能就不一般啦。

梦见自己手和手指断了

  灵敏的直觉,会为你做到无法想象的事情。今天的你比较容易看穿别人的内心世界哦,但是记得不要凭借这种能力去戳穿对方。否则,他若是被惹得恼羞成怒,对你也没有好处呢!

基督徒可以看相吗?

  先读一读《基督教的七个先天性错误》吧,再决定信不信!   教皇沃伊蒂瓦(约翰·保罗二世)以他的方式用“Mea culpa!”做了一个总结,他为基督徒以基督的名义的作为请求宽恕,但是避免承认教会的任何责任。从教会至上的视角看,他这么做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无助 于真相,因为,真相是:教皇所说的七个“死罪”不是尽管有基督教、而是正是因为基督教才产生的。那些作恶的在行恶的时候不是违法基督教的原则,而是努力推 行这些原则。不仅仅是个别基督徒的恶行、而是作为意识形态、传统和机构的整体的基督教,是压在我们的文明头上的厄运,这一厄运包括直到20世纪的灾难,而 基督教的“福”仅仅来自个别的人,他们所行的善,往往不得不冲破教会权威的抵抗才能得到实现。我怀疑的是,这种基督徒的力量虽然也来自圣经内容,但是事实 上根本不是基督教所特有的,而是来自犹太教的遗产,比如爱的诫律。随后要说的不是基督教令人毛骨悚然的犯罪史,而且我也不想陷入“原则 vs 现实”和“我们都是罪人”的陷阱,所以,我要仿照教皇所说的“七大死罪”指出基督教的七大先天错误。这七大错误不可能得到修正,因为,要修正这错误,就意 味着基督教的自我取消。不过,这种自我取消或许会成为基督教两千年来为我们的文化所做的最后一件好事,然后我们就可以让基督教安息了。   第一:原罪   如同作为神学的基督教,原罪也是保罗的发明:“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罗马书5:12),而 根据创世纪2:17,“罪的工价乃是死”(同上,6:23),因为上帝说:“……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这样,旧约 已经认为所有人的死都是亚当的罪所留下的遗产。保罗通过大胆的逆向推理从这种“遗传的死”中引导出了原罪:如果这罪的结果是死亡,那么,只要有人死,就有 罪的存在,死就是相应的惩罚,这样,亚当所有的后裔仅仅因为作为要死的人生下来,就成了天生的罪人,不论人的行为如何。保罗因信成义的说教由此而来。现 在,天主教和新教通过一个巨大的模式妥协在这个问题上又取得了一致,但是,这种福音并不是一种安慰,对拒绝保罗所阐述的死与罪的关系的所有人来说,这是一 种挑衅:为什么仅仅因为要死亡我就要自认有罪?一个因信称义的人,会因为亚当的缘故或者更恰当地说,会毫无理由地接受指责,然后仅仅作为一个得了恩典的人 而继续活着。此外,预定论还向我们保证,得了恩典的人永远也不能确信自己得了恩典。当然,预定论的功能是不使因信称义成为一种合法要求,但是,一种预定一 部分原罪人永生却预定另一部分原罪人受罚的义,是一种什么义呢?一提出这种问题,基督教就要禁止我们张口了:“你这个人哪,你是谁,竟敢向神强嘴 呢?”(罗马书9:20)   原罪论的意义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对人类的蔑视:一个活生生的人,如果不自认为“堕落”、不自认为没有向善的能力,就成了盲目傲慢。人的尊严和权力这种理 念有什么基督教根源,这是一个很多人相信的童话。人道观念来自斯多葛学派,而人在神面前挺直腰板做人是犹太教的遗产,但是被保罗的基督教扭曲、浪费了。虔 诚的犹太人不言而喻地认为自己原则上有能力作“义人”,就是说按照神的律法生活,他们不承认原罪,而是承认自己所犯的罪过,而且对此也有宽恕。新约所有的 仇恨和蔑视正是针对犹太教的这种信念的。按照保罗的说法,在神面前根本没有一个义人,是法力赛人自以为义,而法力赛人至今还是一个骂人的词汇。此外,保罗 还不忘记加上律法给犹太人带来苦难的宣传废话,并且直到今天还为基督徒向犹太人传教提供着理由。在保罗那里,律法成了诅咒,成了引犹太人“到基督那里”的 教师爷(加拉太书第3章)。事实上,对于虔诚的犹太人来说,律法本身就是神的恩典,不然,他们怎么能过节庆祝有律法的欢乐呢?   原罪说及其相应的产物,就是因信称义说,这两者导致的结果是,作为神按照自己的形象造出来的人所拥有的尊严这个犹太教主题以及斯多葛哲学提倡的人权,在基 督教中仅仅以残骸的形式并因此而被扭曲的形象得到保留。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基督教的相对自然权力说:只有信徒作为得了神的恩典的人才具有人的尊严和权力,而 谁属于信徒,这由教会决定:Extra ecclesiam nulla salus。所以,基督徒不把受洗前的“外邦人”看做人也不把他们当作人来对待,这并非偶然,更非教皇想让人相信的历史误会。   基督教国家在历史上曾经始终以人的“罪人状态”而拒绝当事人提出的自然法要求。这样,启蒙运动不得不顶着两大教会的顽强抵抗来推广非相对自然法的理念,因 为,这种法权只能作为世俗法权才能得以执行。当时所要达到的,就是使原罪说及其致命的副作用中性化。现在有人还不断地说基督教为人的尊严和人权理念做出的 功绩,好像这样的理念只需要世俗化即可,这实在是一个苦涩的讽刺:犹太教和斯





手相与手指看相的相关推荐

编辑推荐

起名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