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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平民取名字的忌讳问题

  不是说太子的名字,古代主要是避讳皇帝的名字。在皇帝登基后必须改名的,否则是要砍头的。   历史上其实有个例子:   唐代开国功臣里面 光禄大夫、兵部尚书、英国公徐世绩   李绩(594—669)原姓徐,名世绩,字懋功(亦作茂公),汉族,曹州离狐(今山东东明一带)人,唐代政治家、军事家。因唐高祖李渊赐姓李,故名李世绩。后因避唐太宗李世民讳,遂改为单名绩。   被封为英国公,是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一。在唐朝甚至在中国的历史上,李绩都可以说是一位极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   他出将入相,位列三公,极尽人间荣华。历事唐高祖、唐太宗、唐高宗(李治)三朝。   太宗临终时,因太子李治无恩于李世绩,故意贬其为叠州都督,在李治即位后,将李世绩提拔为尚书左仆射。 深得朝廷信任和重任,被朝廷倚之为长城。   唐高宗崩后,武后临朝,随意废杀儿皇帝,大戮李唐宗室,武氏家族高官重权,天下人情怨愤。恰巧李绩孙子李敬业与两个兄弟都因受赃贬官,在扬州又遇见同遭贬斥的唐之奇、骆宾王等人,几个人趁机起事于扬州,旬日之间,竟有胜兵十多万。   定李敬业后,武则天下诏追削李敬业祖、父官爵,创坟斫棺,复本性徐氏。

狗年的本命年忌讳什么

  最怕杀狗狗的和买狗肉卖狗肉的

中国民间有什么忌讳

  问:中国民间有什么迷信和忌讳   答: 在我国悠久的传统文化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由广大民众直接创造和享用的,这部分文化我们习惯上称它为民间文化,它以风俗、习惯、民间艺术等形式在人民群众中传承,直接影响着人民的生产、生活、心理和观念。随着近代人文科学的发展,许多新兴的学科,如文化人类学、民族学,尤其是民俗学,都对各民族这部分文化给予极大的关注,搜集、整理、研究,提出关于它的种种学说和主张。   我国对民间文化的探究正式发轫于“五四”新文化运动,解放前曾经有一定程度的发展,解放后的一段时间里稍有停顿,1976年以后这方面有关的一些学科又恢复起来,并且互相配合,发展相当迅速。在民俗的调查和研究方面,目前从事工作的有专门学术团体和少量的专业人员,还有大量兼职的搜集、研究人员。探讨的方面也很广泛,除了民间文学外,对婚、丧、岁时、人生礼俗、物质生产、饮食、服饰、民间信仰、民族风情等等,都有涉及。民间禁忌则是最近一个时期着重提出的课题。   禁忌在文化人类学上通常称为“塔怖”(Taboo)。是关于神圣或不洁事物约定俗成的一种禁制。禁忌在原始时期就已经产生并发生重要作用,弗雷泽的《魔鬼的律师》(副题为“为迷信辩护”),就是专门研究原始民族迷信——包括禁忌——功能的名著。随着社会和人民思想意识的发展,禁忌的形态和内涵也有发展和变化,直到近代它一直在民间广泛流行。禁忌不是单一的民俗事项,它存在于各种民俗活动之中,主要是以消极回避的方式在各方面实行自我抑制,因而它是整个民俗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   在中国,当代民俗学界对禁忌的分类给予了充分的重视。例如陶立璠先生在《民俗学概论》中有论述“禁忌的分类”的专门章节。他将禁忌分为(1)宗教禁忌;(2)生产禁忌;(3)语言禁忌;(4)一般生活禁忌。虽然分法比较笼统,有欠严整,但却是最早讨论这一问题的学者之一。乌丙安先生在《中国民俗学》中对禁忌的分类则是基于禁忌的民间信仰源的。他将禁忌大体上划为五个方面,即:   第一,把大自然中的自然力或自然物看成神圣的不可侵犯的事物,加以崇拜,形成了对日、月、星、风、雨、雷、虹、水、火、山、石等物的禁忌观念与行为。   第二,把某种动物或植物看作是和本氏族祖先有近缘关系的神圣物,形成了严禁捕杀或禁止冲犯等禁忌。   第三,对祖灵的崇拜所派生的关于祖先象征或遗物的禁忌。   第四,对鬼灵、精灵的崇拜所派生出来的关于所谓鬼、怪之类及其活动场所的禁忌。   第五,对吉凶祸福的命运的迷信派生出来的趋吉避凶观念所形成的禁忌。   这五个方面,大致可概括为:(1)自然崇拜;(2)图腾崇拜;(3)祖先崇拜;(4)鬼神崇拜;(5)命运崇拜。这里的禁忌分类,即是按照这五种生成禁忌的崇拜原由所划分的。理论系统严谨,认识也有深度。只是目前尚未见到全面系统地依此分类法而进行的实际分类成果。或许是因为这五种崇拜形式在实际生活中有所交融,不易分别而存在一定的困难吧。   禁忌:   第一、人体禁忌。   人体与人体不同,有些人体内具有更大的灵力——中国人谓之“命大”、“克星”。这些人能够“妨”人。“妨”是个俗字,妨者,害也,亦即能够危害他人,甚至致人于死命。比如国君、权臣等身居高位的人上之人;巫觋,神汉、端公等民间神权人物;还有命相、骨相中属于不可交的或者相克的“对头人”等等,都是能妨害、妨死人的人(参见本书“骨相禁忌”部分)。对于这样的人,这样的人体,普通的人们是要谨防与其接触的,最好敬而远之,退避三舍,不然就会招致祸患。   旧社会,一个七品芝麻官——县太爷,升堂问案时,也是不准百姓视觑的。所以,唱戏时往往有这样的对白:“×××,抬起头来。”“小民不敢”。“恕你无罪。”“是——”可见,只有在事先开禁恕罪的情况下,平民百姓,才敢抬头让官员视看,或者抬头看视官员。否则,便会因官员的“命大”而伤害自身。《礼记.曲礼》云:“天子视不上于袷(交领也),不下于带。国君绥视,大夫衡视,士视五步。凡视,上于面则敖,下于带则忧,倾则奸(奸恶)。”可见,一些视忌是在上古时就已经被制度化、礼教化了的。其中强调的也是一种有关人体的禁行。 对于神圣的、不可侵犯的或者不洁的、危险的人体的禁忌方式,通常所用的,就是采取种种方式将他们与普通社会人士隔绝开来。国君、权臣起居在高大厚实的宫墙、官邸里边;喇嘛、和尚、道长生活在脱离凡尘的寺院、庙宇、道观之中;分娩要另住一处;罪犯要押进监牢;病人要独处慎交;死人要葬埋土中……中国人忌讳裸露自己的身体。除了小孩子可以光着身体到处跑以外,成年人绝对不可以将肉体裸露人前。民间有“男不露脐,女不露皮”的俗语。可能是出于对男性干重体力时太热的照顾,也可能是出于男性上体无性刺激敏感特区的考虑,所以男性上体的裸露限制尚不太严格。对于女性,要求的严刻是惊人骇世的。旧时,一般平民良家妇女,人幼年起就深藏闺阁,所谓“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整天呆在家里。这意思不外是要将难以包裹的脸、手都隐藏起来,不让外人看到。因为女人任何部位的裸露都会产生“性引诱”,都会引起男人的淫欲,从而招致祸患。   第二、骨相禁忌由于相信通过注视可以摄取、控制灵魂的巫术效验,所以中国上古时就有许多人体相法。骨相便为其中一种。王符《潜夫论笺.相列》云:“人之有骨法也,犹万物之有种类。”王充《论衡.骨相篇》云:“案骨节之法,察皮肤之理,以审人之性命,无不应者。”王充还列举了范蠡去越,尉缭亡秦的例子。说:“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荣乐。”“秦王为人,隆准长目,鸷膺豺声,少恩,虎视狼心……不可与交游。”都是通过骨相、占验掌握对方灵魂从而加以避忌的实证。可见民间是有“长颈鸟喙”、“隆准长目,鸷膺豺声”等骨相禁忌的。骨相呈凶兆的俗信原则一旦在民间约定俗成,便不仅适合于别人,也适合于自身。因而自身如有呈凶兆的骨相也会自我讳忌的。当然,这种相论是唯心主义的,但是在民间仍有众多笃信不疑者。此种情状,战国时期的思想家荀子,早就在《荀子.非相篇》中指出了,他说:“相人之形状颜色而知其吉凶妖祥,世俗称之;古之人无有也,学者不道也。”他还列举了许多实例来论证骨相之法是不可信的,指出“相形不如论心”。可见相骨禁忌是属于俗信的,其中迷信、谬误的地方,也早已被明眼人看破。不过,民间信仰的存在和发展并没有因少数智者的觉悟而中止和改变,骨相信仰仍然越来越繁复地发展、延续下来。民间有“上身长,佐君王;上身短,福分浅”、“上身长,坐中堂;下身长,走忙忙”的说法。这是媚上的。还有一种说法是:“上身长,下向短,不吃嘴就是懒”。这是劳动者自珍的俗谚。

中国民间有什么忌讳

  问:中国民间有什么迷信和忌讳   答: 在我国悠久的传统文化中,有相当一部分是由广大民众直接创造和享用的,这部分文化我们习惯上称它为民间文化,它以风俗、习惯、民间艺术等形式在人民群众中传承,直接影响着人民的生产、生活、心理和观念。随着近代人文科学的发展,许多新兴的学科,如文化人类学、民族学,尤其是民俗学,都对各民族这部分文化给予极大的关注,搜集、整理、研究,提出关于它的种种学说和主张。   我国对民间文化的探究正式发轫于“五四”新文化运动,解放前曾经有一定程度的发展,解放后的一段时间里稍有停顿,1976年以后这方面有关的一些学科又恢复起来,并且互相配合,发展相当迅速。在民俗的调查和研究方面,目前从事工作的有专门学术团体和少量的专业人员,还有大量兼职的搜集、研究人员。探讨的方面也很广泛,除了民间文学外,对婚、丧、岁时、人生礼俗、物质生产、饮食、服饰、民间信仰、民族风情等等,都有涉及。民间禁忌则是最近一个时期着重提出的课题。   禁忌在文化人类学上通常称为“塔怖”(Taboo)。是关于神圣或不洁事物约定俗成的一种禁制。禁忌在原始时期就已经产生并发生重要作用,弗雷泽的《魔鬼的律师》(副题为“为迷信辩护”),就是专门研究原始民族迷信——包括禁忌——功能的名著。随着社会和人民思想意识的发展,禁忌的形态和内涵也有发展和变化,直到近代它一直在民间广泛流行。禁忌不是单一的民俗事项,它存在于各种民俗活动之中,主要是以消极回避的方式在各方面实行自我抑制,因而它是整个民俗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   在中国,当代民俗学界对禁忌的分类给予了充分的重视。例如陶立璠先生在《民俗学概论》中有论述“禁忌的分类”的专门章节。他将禁忌分为(1)宗教禁忌;(2)生产禁忌;(3)语言禁忌;(4)一般生活禁忌。虽然分法比较笼统,有欠严整,但却是最早讨论这一问题的学者之一。乌丙安先生在《中国民俗学》中对禁忌的分类则是基于禁忌的民间信仰源的。他将禁忌大体上划为五个方面,即:   第一,把大自然中的自然力或自然物看成神圣的不可侵犯的事物,加以崇拜,形成了对日、月、星、风、雨、雷、虹、水、火、山、石等物的禁忌观念与行为。   第二,把某种动物或植物看作是和本氏族祖先有近缘关系的神圣物,形成了严禁捕杀或禁止冲犯等禁忌。   第三,对祖灵的崇拜所派生的关于祖先象征或遗物的禁忌。   第四,对鬼灵、精灵的崇拜所派生出来的关于所谓鬼、怪之类及其活动场所的禁忌。   第五,对吉凶祸福的命运的迷信派生出来的趋吉避凶观念所形成的禁忌。   这五个方面,大致可概括为:(1)自然崇拜;(2)图腾崇拜;(3)祖先崇拜;(4)鬼神崇拜;(5)命运崇拜。这里的禁忌分类,即是按照这五种生成禁忌的崇拜原由所划分的。理论系统严谨,认识也有深度。只是目前尚未见到全面系统地依此分类法而进行的实际分类成果。或许是因为这五种崇拜形式在实际生活中有所交融,不易分别而存在一定的困难吧。   禁忌:   第一、人体禁忌。   人体与人体不同,有些人体内具有更大的灵力——中国人谓之“命大”、“克星”。这些人能够“妨”人。“妨”是个俗字,妨者,害也,亦即能够危害他人,甚至致人于死命。比如国君、权臣等身居高位的人上之人;巫觋,神汉、端公等民间神权人物;还有命相、骨相中属于不可交的或者相克的“对头人”等等,都是能妨害、妨死人的人(参见本书“骨相禁忌”部分)。对于这样的人,这样的人体,普通的人们是要谨防与其接触的,最好敬而远之,退避三舍,不然就会招致祸患。   旧社会,一个七品芝麻官——县太爷,升堂问案时,也是不准百姓视觑的。所以,唱戏时往往有这样的对白:“×××,抬起头来。”“小民不敢”。“恕你无罪。”“是——”可见,只有在事先开禁恕罪的情况下,平民百姓,才敢抬头让官员视看,或者抬头看视官员。否则,便会因官员的“命大”而伤害自身。《礼记.曲礼》云:“天子视不上于袷(交领也),不下于带。国君绥视,大夫衡视,士视五步。凡视,上于面则敖,下于带则忧,倾则奸(奸恶)。”可见,一些视忌是在上古时就已经被制度化、礼教化了的。其中强调的也是一种有关人体的禁行。 对于神圣的、不可侵犯的或者不洁的、危险的人体的禁忌方式,通常所用的,就是采取种种方式将他们与普通社会人士隔绝开来。国君、权臣起居在高大厚实的宫墙、官邸里边;喇嘛、和尚、道长生活在脱离凡尘的寺院、庙宇、道观之中;分娩要另住一处;罪犯要押进监牢;病人要独处慎交;死人要葬埋土中……中国人忌讳裸露自己的身体。除了小孩子可以光着身体到处跑以外,成年人绝对不可以将肉体裸露人前。民间有“男不露脐,女不露皮”的俗语。可能是出于对男性干重体力时太热的照顾,也可能是出于男性上体无性刺激敏感特区的考虑,所以男性上体的裸露限制尚不太严格。对于女性,要求的严刻是惊人骇世的。旧时,一般平民良家妇女,人幼年起就深藏闺阁,所谓“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整天呆在家里。这意思不外是要将难以包裹的脸、手都隐藏起来,不让外人看到。因为女人任何部位的裸露都会产生“性引诱”,都会引起男人的淫欲,从而招致祸患。   第二、骨相禁忌由于相信通过注视可以摄取、控制灵魂的巫术效验,所以中国上古时就有许多人体相法。骨相便为其中一种。王符《潜夫论笺.相列》云:“人之有骨法也,犹万物之有种类。”王充《论衡.骨相篇》云:“案骨节之法,察皮肤之理,以审人之性命,无不应者。”王充还列举了范蠡去越,尉缭亡秦的例子。说:“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荣乐。”“秦王为人,隆准长目,鸷膺豺声,少恩,虎视狼心……不可与交游。”都是通过骨相、占验掌握对方灵魂从而加以避忌的实证。可见民间是有“长颈鸟喙”、“隆准长目,鸷膺豺声”等骨相禁忌的。骨相呈凶兆的俗信原则一旦在民间约定俗成,便不仅适合于别人,也适合于自身。因而自身如有呈凶兆的骨相也会自我讳忌的。当然,这种相论是唯心主义的,但是在民间仍有众多笃信不疑者。此种情状,战国时期的思想家荀子,早就在《荀子.非相篇》中指出了,他说:“相人之形状颜色而知其吉凶妖祥,世俗称之;古之人无有也,学者不道也。”他还列举了许多实例来论证骨相之法是不可信的,指出“相形不如论心”。可见相骨禁忌是属于俗信的,其中迷信、谬误的地方,也早已被明眼人看破。不过,民间信仰的存在和发展并没有因少数智者的觉悟而中止和改变,骨相信仰仍然越来越繁复地发展、延续下来。民间有“上身长,佐君王;上身短,福分浅”、“上身长,坐中堂;下身长,走忙忙”的说法。这是媚上的。还有一种说法是:“上身长,下向短,不吃嘴就是懒”。这是劳动者自珍的俗谚。

俄罗斯人忌讳什么?

  1.忌讳黄色,俄罗斯人认为黄色是不吉利的颜色,送礼时一般忌讳送黄色的东西,衣服也忌讳纯黄色的。   2.忌讳五月成婚。一般人忌讳在五月成婚。认为这个月里的婚姻是充满了苦难很失败的婚姻。   3.忌讳就餐时照镜子,就餐时不可以照镜子,也不能戴帽子做到餐桌旁,这些被认为会招来不幸。   4.忌讳送蜡烛。俄罗斯人通常把蜡烛认为是能带来死亡的不详之物,因而送此物等于诅咒对方早日死去。   5.忌讳学猫头鹰叫。这预示着人将受到死亡的威胁。   交际中的禁忌:   1、忌交叉握手。   2、忌议论妇女长相。   3、忌询问妇女年龄。   4、忌过分赞美。   5、忌恭维身体健康。   6、忌隔着门槛交谈和握手。   7、忌一根火柴点3支香烟。   8、忌提前祝贺生日。   9、忌用手指点对方。   10、忌做“不速之客”。   数字禁忌:   1、忌“13”。   2、忌“星期五”。   3、忌双数。   生活中的禁忌:   1、忌黄色。   2、忌坐桌角吃饭。   3、忌看见兔子或黑猫横穿道路。   4、忌左脚先下床。   5、忌用死人触摸过的东西。   6、忌结婚日下雨。   7、忌亲人离家远行时打扫房间。   8、忌打翻盐罐。   9、忌把面包底朝天倒放。   10、忌把吃剩的主食留放在盛骨头的盘内。   11、忌用刀把食物送进嘴里。   12、忌在房屋里吹口哨。   13、忌衣服穿在身上缝补钉或钮扣。   14、忌妇女不戴头巾进教堂。   15、忌缝制衣服时线缠在一起。   16、忌反穿衣服。   17、忌考试前理发。   送礼时的禁忌:   1、忌赠送刀叉等有利刃或齿状物品。   2、忌送手帕。。   3、忌送蜡烛。   4、忌送野花。   5、忌送黄色和三色以上混杂的花。   6、忌送活猫。   7、忌送空钱包。   俄罗斯留学在当今留学市场被称为“性价比最高留学国家”,在俄罗斯各高校中,中国留学生随处可见。融入一个国家的生活,首先要了解这个国家的风俗习惯。

关于狗年的对联有哪些

  关于狗年的对联有哪些   ——今年(2018)是农历戊戌年(狗年),提供一些狗年春联,供参考、选择:   犬守太平世;   梅开如意春。   鸡鸣知日上;   犬吠报春来   鸡舞三多日;   犬迎五福春   金鸡有信鸣新日;   玉犬无私守故园。   金鸡早唱千门福;   黄耳频传万户春。   神犬仰天迎旭日;   雄鸡昂首唱丰年。   柳浪闻莺千里秀;   春台卧犬万家安。   喜引春风拂绿柳;   笑迎玉犬送金鸡。   鸡鸣犬吠太平日;   燕舞莺歌锦绣春。   金鸡唱响和谐曲;   玉犬扣开富裕门。   金鸡报晓重重喜;   神犬迎新处处春。   金鸡喜唱和谐曲;   玉犬欣迎富贵春。   岁稔金鸡啼晓日;   时平玉犬卧花阴。   江山稳固民康乐;   鸡犬安宁世太平。   犬守平安春永驻;   梅开吉祥景常存。   辞旧灵鸡歌日丽;   迎新瑞犬报年丰。   锦鸡报捷摇金步;   黄犬迎春跃玉阶。   满门结彩春花放;   举世澄明玉犬来。   稔岁金鸡舒健羽;   新春义犬守华门。   新春玉犬门前卧;   华夏金龙天外飞。   鹤鸣松柏人丁旺;   犬守门庭社稷安。   四海升平花荫卧犬;   五湖秀丽柳浪闻莺。   去岁鸡司晨,风调雨顺;   今年犬守夜,国泰民安。   金鸡报好音,家家幸福;   玉犬迎新岁,户户安康。   金鸡唱晓,唤醒一轮红日;   玉犬守门,迎来万户新春。   金鸡飞起,劲舞高歌辞旧岁;   玉犬奔来,欢声笑语过新年。   犬守夜 鸡司晨,小康在望;   国太平 民幸福,大富有余。   金鸡啼晓日,唱遍神州歌盛世;   玉犬卧春台,守成福地享丰年。

嘴忌讳什么

  引起口苦的常见原因如:   1、肝胆疾病:   中医认为,早晨起来如口苦,主要是由于湿热引起的。肝胆湿热口苦,可能是由于肝胆部位存在炎症引起的。如当肝脏或胆囊发炎时,胆汁排泄失常导致口发苦;   2、某些慢性疾病,如糖尿病常会出现口苦的情况;另外,癌症病人因甜味阀升高,苦味阀降低,也会感觉口腔发苦,应提高警惕。   3、口腔炎症,如牙龈炎、牙龈出血等,是引起口苦的常见原因。   4、胃热口苦:   如食管炎、慢性胃炎,因胃动力差、存在胆汁反流,伴有烧心等症状,引起口苦。饮食不当,其肠胃功能呆滞,进食的食物在胃肠停留时间过长,很容易产生湿热,会引起口苦。食用了过多的辛辣食品,也会引起口苦。   5、精神性口苦:由于工作精神压力大,生活不规律,睡眠休息不足、缺乏运动等,引起口苦;过度吸烟、酗酒,打呼噜、张口睡觉等也易出现口干、口苦。   防治:   1、预防和根治口苦,最好的办法是医治原发疾病,特别是对于中老年人出现的口苦,应做有关的检查,如血常规、血糖、胃与肝胆检查等,以明确病因,针对病因治疗引起的口苦。   2、注意口腔卫生,治疗口腔炎症。   3、缓解心理压力,保证睡眠,保持生活、饮食规律、食物结构合理,少食辛辣,多吃水果、蔬菜等。   4、适当运动,从而促进消化功能的正常运转;   5、对症治疗:维生素C片,对任何原因的口苦症都有效。维生素的用法是每天三次,每次2~3片,放舌下含化。苦瓜也可治疗口苦,可试用

回族的忌讳

  常见的忌讳如酒水,《古兰经》规定穆斯林不准饮酒,不准吃不倒嚼的动物,如猪,不吃动物内脏,血等不干净的食物。

大年三十的忌讳

  年三十道别时候要说明年见,该还的债要还掉,实在还不出要打招呼(所谓债不过年)   小孩要给红包,长辈要送些礼(酒之类)不过好象都是提前做的.   年初一见面要说新年好,还有就是去亲戚朋友家拜年,远方的好友就打个电话问问好,联络联络感情.   基本上就这样,禁忌就是不吉利的话,还有年初一不能干杂活,垃圾之类都不能倒,墙上的灰尘之类要么年前清,初一是不能清的.好象初一的安和预示着这年的好运(偶们这里的说法,也许和你们有点不同哦)

菠菜和什么忌讳

  1.不宜与含钙丰富食物共煮。   2.菠菜不宜炒猪肝。猪肝中含有丰富的铜、铁等金属元素物质,一旦与含维生素C较高的菠菜结合,金属离子很容易使维生素C氧化而失去本身的营养价值。   3.菠菜忌与鳝鱼同食。   4.不宜与豆腐同食。豆腐里含有较多氯化镁、硫酸钙,两者若同时进入人体,会生成不溶性的草酸钙,不但会造成钙质流失,还可能沉积成结石   菠菜的功效有1. 通肠导便、防治痔疮:   菠菜含有大量的植物粗纤维,具有促进肠道蠕动的作用,利于排便,且能促进胰腺分泌,帮助消化。对于痔疮、慢性胰腺炎、便秘、肛裂等病症有治疗作用;   2. 促进生长发育、增强抗病能力:   菠菜中所含的胡萝卜素,在人体内转变成维生素A,能维护正常视力和上皮细胞的健康,增加预防传染病的能力,促进儿童生长发育;   3. 保障营养、增进健康:   菠菜中含有丰富的胡萝卜素、维生素C、钙、磷及一定量的铁、维生素E等有益成分,能供给人体多种营养物质;其所含铁质,对缺铁性贫血有较好的辅助治疗作用;   4. 促进人体新陈代谢:   菠菜中所含微量元素物质,能促进人体新陈代谢,增进身体健康。大量食用菠菜,可降低中风的危险;   5. 清洁皮肤、抗衰老:   还有一些事物也不可以同时烹煮或同时服食,否则会引起或发生中毒,甚至有生命危险,千万不可疏忽大意。 1、团鱼(水鱼、脚鱼)与苋菜食则死亡。吃空习菜汁可解救。 2、鲤鱼与甘草食则死亡。吃麻油二两可解救。 3、蜂糖与生葱食则死亡。米炒焦研末甘草二两煎服解救。 4、狗肉与绿豆食则肚腹肿大。甘草二两煎水解救。 5、黄瓜与花生食则肚泻。吃霍香丸十克解救。 6、蚕豆与田螺食则绞肠痛。服童小便一茶杯解救。 7、鸡肉与菊花食则死亡。细辛一钱、川莲五分煎水解救。 8、蛇肉与萝卜食则死亡。吃鸡血一两解救。 9、杨梅与鸭肉食则死亡。吃妇人乳汁100克解救。 10、鹿肉与南瓜食则胀肚难受。 11、芥菜与兔肉食则中毒。吃杨梅水50克煎水解救。 12、冬笋与龟肉食则中毒。甘草二两煎水服可解救。 13、冬瓜与鲫鱼食则脱水。吃空心菜汁一茶杯可解救。 14、猪肉与芝麻花食则死亡。空心菜汁一茶杯解救。 15、牛肉与香附子食则生九子疮。甘草二两煎水服解救。 16、羊肉与西瓜食则中毒。 17、洋葱与癞蛤蟆食则中毒。车前子50克煎水服可解救。 18、油煎鸡蛋不可放糖精食则中毒。牛黄五分温开水吞服。 19、鸡蛋吃后不能吃消炎片,食则中毒。吃黄泥水解救。 20、孕妇不能多吃螃蟹,食则流产。 21、吃桃子不能与白酒同服,多服会令人昏倒。 22、发牙的马铃著(土豆)不可吃,食则中毒。 23萝卜:严禁与橘子同吃,否则易患甲状腺肿,因为萝卜有一种叫硫氰酸盐的物质,可转化成硫氰酸,与橘子中的类黄铜作用,成为羟苯甲酸而导致甲状腺肿;忌与胡萝卜、何首乌、人参同食。 24、甘薯:不能与柿子同吃,两者相聚后会形成胃柿石,引起胃胀、胃痛、呕吐,严重时可导致胃出血等,危及生命;也不宜与香蕉同吃。 25、韭菜:不可与菠菜同吃,两者同吃有滑肠作用,易引起腹泻;不可与蜂蜜同吃,同吃会引起心痛;不可与牛肉同吃,同吃会令人发燥上火。要特别提醒们是,炒蔬菜时不要放韭菜。 26、茄子:忌与黑鱼、蟹同吃,同吃会损伤肠胃,老茄子不宜多吃,否则会引起中毒。 27、菠菜:不宜与豆腐同吃,因为豆腐中的钙易与菠菜里的草酸结合,形成不易消化吸收的草酸钙,常吃者会缺钙;不可与韭菜同吃。 28、南瓜:不可与富含维生素C的蔬菜、水果同吃;不可与羊肉同吃,同吃易发生黄疸和脚气病(维生素B1缺乏症)。 29、竹笋:不宜与豆腐同吃,同吃易生结右;不可与糖、羊肝同吃。 30、茭白:不宜与豆腐同吃,同吃易形成结石。 31、芹菜:忌与酸醋同食,否则易损伤牙齿;不可与黄瓜同吃。 32、芥菜:不可与鲫鱼同吃,否则易引起水肿。 33、黄瓜:不可与西红柿同吃,因为黄瓜中的维生素C抑制酶,可破坏西红柿里的维生素C等营养物质;不可与芹菜同吃。 34、豆腐:不可与菠菜、竹笋、茭白同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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