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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做粮食贸易需要什么手续吗?

  第七条 粮食经营者,是指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   第八条 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经营资金筹措能力;   (二)拥有或者通过租借具有必要的粮食仓储设施;   (三)具备相应的粮食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   前款规定的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公布。   第九条 取得粮食收购资格,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办理登记的经营者,方可从事粮食收购活动。   申请从事粮食收购活动,应当向办理工商登记的部门同级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资金、仓储设施、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等证明材料。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具体条件的申请者作出许可决定并公示。   第十条 取得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在经营范围中注明粮食收购;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从事粮食收购活动也应当取得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经营范围登记,在经营范围中注明粮食收购。   第十一条 依法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粮食经营者(以下简称粮食收购者),应当告知售粮者或者在收购场所公示粮食的品种、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   第十二条 粮食收购者收购粮食,应当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按质论价,不得损害农民和其他粮食生产者的利益;应当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不得拖欠;不得接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委托代扣、代缴任何税、费和其他款项。   第十三条 粮食收购者应当向收购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定期报告粮食收购数量等有关情况。   跨省收购粮食,应当向收购地和粮食收购者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定期报告粮食收购数量等有关情况。   第十四条 从事粮食销售、储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经营活动的粮食经营者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第十五条 粮食经营者使用的粮食仓储设施,应当符合粮食储存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粮食不得与可能对粮食产生污染的有害物质混存,储存粮食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化学药剂或者超量使用化学药剂。   第十六条 运输粮食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运输的技术规范,不得使用被污染的运输工具或者包装材料运输粮食。   第十七条 从事食用粮食加工的经营者,应当具有保证粮食质量和卫生必备的加工条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使用发霉变质的原粮、副产品进行加工;   (二)违反规定使用添加剂;   (三)使用不符合质量、卫生标准的包装材料;   (四)影响粮食质量、卫生的其他行为。   第十八条 销售粮食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粮食质量、卫生标准,不得短斤少两、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不得囤积居奇、垄断或者操纵粮食价格、欺行霸市。   第十九条 建立粮食销售出库质量检验制度。粮食储存企业对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陈粮,在出库前应当经过有资质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进行质量鉴定,凡已陈化变质、不符合食用卫生标准的粮食,严禁流入口粮市场。陈化粮购买资格由省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陈化粮判定标准,由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陈化粮销售、处理和监管的具体办法,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必须保持必要的库存量。   必要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最低和最高库存量的具体标准。   第二十一条 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应当积极收购粮食,并做好政府委托的粮食收购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宏观调控。   第二十二条 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粮食收购者,银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提供收购贷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应当保证中央和地方储备粮以及政府调控用粮和其他政策性用粮的信贷资金需要,对国有和国有控股的粮食购销企业、大型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其他粮食购销企业,按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提供信贷资金支持。   第二十三条 所有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应当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购进、销售、储存等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粮食经营者保留粮食经营台账的期限不得少于3年。粮食经营者报送的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涉及商业秘密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有保密义务。   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由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报国务院统计部门批准。   第二十四条 粮食行业协会以及中介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在维护粮食市场秩序方面发挥监督和协调作用。

想做粮食贸易需要什么手续吗?

  第七条 粮食经营者,是指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   第八条 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经营资金筹措能力;   (二)拥有或者通过租借具有必要的粮食仓储设施;   (三)具备相应的粮食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   前款规定的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公布。   第九条 取得粮食收购资格,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办理登记的经营者,方可从事粮食收购活动。   申请从事粮食收购活动,应当向办理工商登记的部门同级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资金、仓储设施、质量检验和保管能力等证明材料。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具体条件的申请者作出许可决定并公示。   第十条 取得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粮食收购资格许可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在经营范围中注明粮食收购;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从事粮食收购活动也应当取得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经营范围登记,在经营范围中注明粮食收购。   第十一条 依法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粮食经营者(以下简称粮食收购者),应当告知售粮者或者在收购场所公示粮食的品种、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   第十二条 粮食收购者收购粮食,应当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按质论价,不得损害农民和其他粮食生产者的利益;应当及时向售粮者支付售粮款,不得拖欠;不得接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委托代扣、代缴任何税、费和其他款项。   第十三条 粮食收购者应当向收购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定期报告粮食收购数量等有关情况。   跨省收购粮食,应当向收购地和粮食收购者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定期报告粮食收购数量等有关情况。   第十四条 从事粮食销售、储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经营活动的粮食经营者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第十五条 粮食经营者使用的粮食仓储设施,应当符合粮食储存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粮食不得与可能对粮食产生污染的有害物质混存,储存粮食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化学药剂或者超量使用化学药剂。   第十六条 运输粮食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运输的技术规范,不得使用被污染的运输工具或者包装材料运输粮食。   第十七条 从事食用粮食加工的经营者,应当具有保证粮食质量和卫生必备的加工条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使用发霉变质的原粮、副产品进行加工;   (二)违反规定使用添加剂;   (三)使用不符合质量、卫生标准的包装材料;   (四)影响粮食质量、卫生的其他行为。   第十八条 销售粮食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粮食质量、卫生标准,不得短斤少两、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不得囤积居奇、垄断或者操纵粮食价格、欺行霸市。   第十九条 建立粮食销售出库质量检验制度。粮食储存企业对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陈粮,在出库前应当经过有资质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进行质量鉴定,凡已陈化变质、不符合食用卫生标准的粮食,严禁流入口粮市场。陈化粮购买资格由省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陈化粮判定标准,由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陈化粮销售、处理和监管的具体办法,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经营者,必须保持必要的库存量。   必要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最低和最高库存量的具体标准。   第二十一条 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应当积极收购粮食,并做好政府委托的粮食收购和政策性用粮的购销工作,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宏观调控。   第二十二条 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粮食收购者,银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提供收购贷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应当保证中央和地方储备粮以及政府调控用粮和其他政策性用粮的信贷资金需要,对国有和国有控股的粮食购销企业、大型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其他粮食购销企业,按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提供信贷资金支持。   第二十三条 所有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加工的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应当建立粮食经营台账,并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购进、销售、储存等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粮食经营者保留粮食经营台账的期限不得少于3年。粮食经营者报送的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涉及商业秘密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负有保密义务。   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由国家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报国务院统计部门批准。   第二十四条 粮食行业协会以及中介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在维护粮食市场秩序方面发挥监督和协调作用。

请问一些发达国家的贸易禁忌?

  美国商业禁忌习惯   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世界上主要国家的文化传统都能在这块土地上找到痕迹,200余年历史尽管短暂,但美国在吸收和同化外来文化的过程中,逐渐形成和发展了自己的独特文化,其中一些禁忌与习惯便是这种文化在不同场合的表现,来自不同国度的人一方面应该“入乡随俗”,更重要的是深刻理解这些禁忌与习惯,这对生意的成功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1 准时赴约   一般来说,人们总是会按照约定的时间赴约,这是商业活动中的一个基本准则。   美国是个快节奏的国家,人们的时间观念特别强,他们最反感不准时赴约,如果相约之人姗姗来迟,造成他们无端等候,必会认为这种在浪费他们的时间,如果与客人是初交,必然留下不好的印象,中国商人在与美国人打交道时一定要注意这一点,一旦约会时间确定,就要准时赴约,如果确实有事,难以脱身,应打电话告诉相约者,免得对方等候,一般情况下不要改约,如要改约,可提前通知对方,以便人家及早做出其他安排。   2 称呼方式   美国人的姓名由3部分构成,即:名字、父名和姓氏,其排列顺序为名字(教名)在前,父名居中,姓氏在后,如美前总统尼克松的全称应为理查德·米尔豪斯·尼克松,在美国,各种事务活动中普遍使用名字,办公室的男女职员喜欢人们以他们的名字相称,在使用“小姐”、“女士”这两种称呼时,一般与姓氏连用,“女士”在美国越来越流行,对于已婚、未婚女生都适用,尤其是不能断定应称“小姐”还是“女士”时,使用“女士”来称呼最为保险。

公司名称中用“科技”有规定吗

  有的企业用“SCIENTIFIC”表示科技,如THERMOFISHER SCIENTIFIC ——赛默飞世尔科技,这是一世界五百强企业。   有的企业用Technology表示科技,如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为 Founder Technology Group Corporation。   有的公司用Technologies 表示技术,如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英文为Huawei Technologies Co., Ltd.   不一而论,似乎各种说法都有,不必拘泥一种。

贸易经济专业就业前景怎么样 主要学什么

  贸易经济专业的核心课程主要有:产业经济、贸易经济、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消费经济、服务经济与服务贸易、贸易政策、市场管理、物流学、国际金融、货币银行学、财政学期货市场运作、电子商务与网络贸易等。就业方向贸易经济专业学生的就业方向:主要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培养从事制定贸易政策、实施贸易管理和开展贸易实务、市场调研与开发、销售管理、现代物流管理等所需的人才贸易经济专业现在越来越像膏药,哪里都可以贴。可以去银行、贸易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各大企业的营销等部门,政府机构(尤其是海关)等等,就业机会应该是所有专业中最多的了(尤其是和其他经济类专业相比)。但是读贸易经济专业,比较难学到非常专业的技能,锻炼得更多是综合素养。但也要看学校的,不同学校的排名不同,不同学校该专业的排名不同,名气还是有点影响的。现在这个专业的毕业生正真从事贸易的比例不高。大学里的课程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基础课程,金融,会计,统计,真正涉及贸易的专业课程也就是贸易理论和实务。但个人认为所有的课程都能扩大你的知识面,或者锻炼你的思维能力,对你以后的工作还是会有帮助的。选择专业一方面为了兴趣,另一方面就是为了就是以后的就业。对于经济贸易这个专业来说,如果你立志要做一个外贸人,那这个专业就很对口,例如做代理进出口,银行内的国际结算人员。这些都是不涉及产品的行业,也就是服务类的行业。如果你想以后要做产品类的,那这个专业所学的东西可能只能起辅助作用,行业的专业背景才是主导。例如服装类的外贸,纺织业的专业背景远比贸易类的背景来的重要。当然,你也可以通过进一步的深造或者实践使自己既有行业背景,又有专业背景。这就是当下比较流行的复合型人才。1、贸易经济专业,可以报考海关、商检、外经贸、外事办等等相关政府机关的公务员招考,可以进相关经济类的行业,可以进外企。2、大学毕业生刚在银行一般都是首先从柜员做起。3、两个科本身没有大区别,都算经济管理范畴的,很多交汇点。比如都要求数学英语+西方经济学在我们学校 学国贸的也学过 证券投资 货币银行学 国际金融学 等等了,两者区别就是侧重点不同了。贸易专业课比如外贸函电 贸易实务,相对而言 货币银行学 证券投资等就是次重要的,理解了而且贸易相对要求你英语口语好,善于交流 。不注重研究,一般是本科毕业就去打拼,金融则注重数学,都是比较而言哈。 而且金融研究潜力比较大,适合考研究生

贸易经济专业是什么?

  专业培养方向   在专业培养方向上,在计划经济时期,贸易经济专业培养了许多宏观经济方   贸易经济市场通论   面的人才。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发展,贸易经济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也开始面向政府职能部门、工商企业等部门,培养适应市场经济建设需要,通晓市场流通理论,掌握贸易理论和实务的高级专业人才。通过系统地专业学习,要求学生掌握贸易经济基本理论和操作技能;掌握内、外贸企业经营管理所需的经济、法律、财会、数学、金融等多方面的基础知识,能熟练运用外语和计算机技术,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分析解决能力强,具备从事政府和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所需的基本技能。   核心课程   该专业的核心课程主要有:产业经济、贸易经济、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消费经济、服务经济与服务贸易、贸易政策、市场管理、物流学、国际金融、货币银行学、财政学期货市场运作、电子商务与网络贸易等。   就业方向   该专业学生的就业方向:主要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培养从事制定贸易政策、实施贸易管理和开展贸易实务、市场调研与开发、销售管理、现代物流管理等所需的人才。[1]业务培养目标   培养能在国家机关、国民经济综合部门、外贸部门、商业部门、大型工   贸易经济研讨会   商贸公司(企业)、涉外企业、合资企业等机构从事各种商业实际业务工作和经营管理、市场调研、现代推销、经济活动分析等工作以及在学校、研究单位从事本专业的教学和研究工作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

上海志涵贸易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上海志涵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03月05日,主要经营范围为建筑装潢材料、涂料(除油漆)、五金交电、机电设备、电线电缆、陶瓷制品、橡塑制品、一般劳防用品、日用百货批发、零售等。法定代表人:王金兴成立时间:2012-03-05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工商注册号:310120001982698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莘奉公路1985号3幢76号

皮革加工贸易在五行中属什么

  从2005年国家宣布调整政策开始到现在对整个行业最为明显的影响就体现在原料皮价格的上涨上,虽然进口原料皮由于产地、档次等的不同,价格也有着比较大的差距,但如今的价格已经比2005年政策调整前平均上涨了15-20美元/张,一些高档产品价格的涨幅甚至达到了30美元/张以上。     虽然从美国皮革工业协会所提供的数据来看,2007年上半年中国仍是美国原料皮最大的进口国,原料皮进口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仍保持了明显的上升势头,高档皮革,然而一旦2008年国家对皮革行业加工贸易政策真正实施的话,那些进口原料皮主要消费企业的生产成本起码还要上升23%以上,这对于如今利润本身就不是很高的皮革行业无疑将形成致命的冲击。   今年6月份,国内毛皮市场价格也有所上涨。分类别看:(1)獭兔生皮销售迟缓,价格稳定。近期,獭兔皮各级别皮张销售不畅,主要原因是热季到来,再加上褥子销售不好,使得整体獭兔皮销售不畅,但价格保持稳定;(2)国产兰狐皮销售迟缓,价格下降。由于服装厂毛领路订单的逐渐完成,再加上拍卖会价格下降,毛领路交易量大不如前,价格应声而落,平均每张降价10-20元;(3)国产水貂皮销售稳定,价格稳定。国产貂皮销售稳定,主要原因是雅宝路市场不太景气,中间商持观望状态,价格保持稳定;(4)国产北貉皮销售畅快,价格上升。由于前期貉皮降价太多,带动了中间商的压货心理,市场上生貉皮销售十分畅快,价格稍有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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