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牛区人民法院 地址: 成都市区交大路199号 电话:(028)87622163
周末一般不上班, 某些个别法院的立案庭周末上班,比如青羊法院
成都
成都
营业执照都是去当地的工商局办理的,金牛区就去金牛区耳朵工商局办理就好了,如果你嫌弃办理麻烦或者很久办理不下来建议找代办注册公司的,他们办理比较快速,成都的话找成都大业财务还不错
已搬迁至侯家桥路272号。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4、 经济补偿年限从2008年1月1日>施行之日起计算;>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员工互殴造成了伤害,须分清事端的起因与原因,如果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可能认定为工作享受工伤待遇;不属于履行工作职责的原因造成伤害的,不能认定为工伤,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链接: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6 作者出处2.7 三境界2.8 正所谓
成都的一个行政区! 大的城市都分行政区管理的、不是社区。 社区的范围小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