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珍藏着一件有趣的工艺品,它是爸爸从广州带来给我的生日礼物,所以我十分珍爱它。 这件工艺品没什么指定名称,就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孩在“嘘嘘”。他大概一手掌高,胖乎乎的。他是用泥捏成的,做工精细,摸起来滑溜溜的,怪好玩,十分讨人喜欢。 这个小孩,挑起的嘴角,极富个性。那微笑,时而让人觉得他十分阳光,时而让人看到他略含害羞,时而像自己做错了什么事。 这件工艺品还有一个有趣的地方,你只要把他泡在水里,浸一两天,等他“喝”饱了水,在把他捞上来。用高温的水冲他,他就慢慢流出一股水流,可爱极了。他还可以充当水枪等小玩具,“一物多用”。我爱它,爱这件工艺品,它将是我童年最美好的记忆之一。
每次暑假,爸爸妈妈总会带我去游玩,今年也不例外,我们去 了宁德著名的万达广场,我在里面的大玩家游乐场里费了九牛二虎 之力,才终于获得了一只即可爱又漂亮的玩具——招财猫。 这只招财猫左边脸有一半黄,其它全是白色的,在它那雪白的 脖子上绑着一条红领带,上面系着一个小巧玲珑的铃铛,,一拨就 发出叮铃铃-叮铃铃-的响声好玩极了。它有一双炯炯有神的小眼 睛好像在说:“今天祝你财源滚滚!招财进宝!恭喜发财!”我和 它形影不离,就连吃饭,睡觉,出远门全都带着它。当我做作业时 它好像在说:“小主人,要用心写,做好再玩。”我想不出题时它 好像又在说:“小主人,用心想想,总会想出来的。” 你瞧,我可爱的招财猫,它是我最喜爱的玩具!
1.以材质命名: 紫檀阁、红檀阁、沉香阁、梨木阁、红木阁、檀木阁、金楠阁 2.以韵味形容词命名: 雅趣阁、雅韵阁、檀香阁
1.以材质命名: 紫檀阁、红檀阁、沉香阁、梨木阁、红木阁、檀木阁、金楠阁 2.以韵味形容词命名: 雅趣阁、雅韵阁、檀香阁
很是让人放心的
招财猫起源于日本。举左手招福,是雄猫,表示招财、生意兴隆、事业发达,有招财纳福之意思。举右 手招财,是雌猫,表示纳福,家庭幸福安康,有招呼客人之意。举双手,表示财和福一起来。招财猫胸 前的金铃象征开运、招财、招福、缘起的意思。招财猫手里配饰一般有万宝槌、葫芦、金鱼、百宝袋、 蒲团扇、达摩祖师等。 招财猫身上颜色的寓意: 1、金色代表:财运亨通 2、黄色代表:缔结良缘 3、蓝色代表:事业兴旺 4、粉色代表:恋爱顺利 5、白色代表:幸运祥和 6、绿色代表:幸福安定 7、黑色代表:辟邪消灾、保佑平安 8、紫色代表:健康、美丽 9、红色代表:驱病除魔、身体健康 招财猫身上图案的寓意: 1、 铃铛:象征开运、缘起 2、 樱花:象征爱情、事业好运 3、 富士山:象征富贵、财运兼得 4、 四季花卉:象征富贵吉祥 5、 松竹梅:象征平安吉祥、生命力旺盛 6、 鱼 :象征年年有余 7、 茄子:象征愿望与理想的实现 8、 龟鹤:象征长寿 9、 宝船:象征财富 10、鹰 :象征理想和梦想
是牛市的牛气十足的那个东西吗?最好放在明显之处。一进门就能看见最好。
不能的。那些所谓招财物价的说法是忽悠人的。不是靠摆设一个“法宝”之类的东西,运势什么的就可以改变的。那仅仅是给人一个心理安慰而已,没有什么实质性作用的!风水好的,家里不要摆放任何所谓的招财,旺财的东西,财运也是好的。家里的风水不利采用的 ,仅仅靠摆放个忽悠人的东西没有任何用处的。道法自然,要从根本上去解决问题,把不利财运的因素解决掉,把有利的发挥到最好才叫趋吉避凶!
你好,是龙,这样的人为人宽厚,感情强烈、心胸开阔、远见卓识、有排除困难和驾驭形势的才能。*……以上仅供参考,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通常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修正) 第二条: *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第二十三条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 *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本法所称现有设计,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