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参考 伤残等级划分依据 一级伤残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子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 1.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的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流动受限; 3.断续工作; 4.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七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大于等于0.8 六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大于等于0.4 五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小于等于0.3或视野小于等于40% 四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小于等于0.2或视野小于等于32% 三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小于等于0.05或视野小于等于16%
我觉得不要相信。梦都是不真实的东西。或许梦中的克隆人是你的一面镜子。希望你多乐于助人。好人有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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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这属于七级伤残。 法律依据: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 16180-2006 )》: 七级伤残 1)偏瘫肌力4级; 2)截瘫肌力4级; 3)单手部分肌瘫肌力3级; 4)双足部分肌瘫肌力3级; 5)单足全肌瘫肌力3级; 6)中毒性周围神经病重度感觉障碍; 7)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和失认等具有一项者; 8)符合重度毁容标准之二项者; 9)烧伤后颅骨全层缺损≥30 cm2 ,或在硬脑膜上植皮面积≥10 cm2 ; 10)颈部瘢痕挛缩,影响颈部活动; 11)全身瘢痕面积≥30%; 12)面部瘢痕、异物或植皮伴色素改变占面部的10%以上; 13)女性两侧乳房部分缺损; 14)骨盆骨折后遗产道狭窄(未育者); 15)骨盆骨折严重移位,症状明显者; 16)一拇指指间关节离断; 17)一拇指指间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8)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 19)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功能丧失 20)肩、肘、腕关节之一损伤后活动度未达功能位者; 21)一足1~5趾缺失; 22)一足除拇趾外,其他四趾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23)一前足缺失; 24)四肢大关节人工关节术后,基本能生活自理; 25)四肢大关节创伤性关节炎,长期反复积液; 26)下肢伤后短缩>2cm,但Guan节韧带损伤术后关节不稳定,伸屈功能正常者; 28)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 29)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 30)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6; 31)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0.4; 32)双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64%(或半径≤40°); 33)单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34)双耳听力损失≥56dB; 35)咽成形术后,咽下运动不正常 36)牙槽骨损伤长度≥8cm,牙齿脱落10个及以上; 37)一侧颧骨并颧弓骨折; 38)一侧下颌骨髁状突颈部骨折; 39)双侧颧骨并颧弓骨折,无功能障碍者; 40)单侧颧骨并颧弓骨折,伴有开口困难Ⅱ°以上及颜面部畸形经手术复位者; 41)双侧不完全性面瘫; 42)肺叶切除术; 43)限局性脓胸行部分胸廓成形术; 44)气管部分切除术; 45)肺功能轻度损伤; 46)食管重建术后伴返流性食管炎; 47)食管外伤或成形术后咽下运动不正常 48)胃切除1/2; 49)小肠切除1/2; 50)结肠大部分切除; 51)肝切除1/4; 52)胆道损伤,胆肠吻合术后; 53)成人脾切除; 54)胰切除1/3; 55)一侧肾切除; 56)膀胱部分切除; 57)轻度排尿障碍; 58)已育妇女子宫切除或部分切除; 59)未育妇女单侧卵巢切除; 60)已育妇女双侧输卵管切除; 61)阴道狭窄; 62)未育妇女单侧乳腺切除; 63)尘肺Ⅰ期,肺功能正常; 64)放射性肺炎后肺纤维化(Qing度低氧血症; 66)心功能不全一级; 67)再生障碍性贫血完全缓解; 68)白细胞减少症,〔含量持续Zhong性粒细胞减少症,〔含量持续Man性轻度中毒性肝病 71)肾功能不全代偿期,内生肌酐清除率San度牙酸蚀病。
你可依法申请认定工伤,后依法享受工伤保险条例赋予的各项工伤待遇
牙齿松动2枚以上属于轻微伤,具体结论以法医部门鉴定为准。 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 5.2.3 轻伤一级 l)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1枚以上。 m)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 5.2.4 轻伤二级 q)牙齿脱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 5.2.5 轻微伤 j)牙齿脱落或者缺损;牙槽突骨折;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者Ⅲ度松动1枚以上。
无名指受伤算几级工伤,需要去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去鉴定.在这里只能一个参考: 上肢的伤残级别; 一级,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二级,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 三级,1,一手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2,双手拇,食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3,一侧肘上缺失(利侧),不能装假肢.4,利手缺失,另一手功能不全.5,利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功能不全. 四级,1,双拇指完全丧失或无功能.2,利手前臂缺失.3,利手功能完全丧失.4,一侧肘上缺失(非利手),不能安装假肢. 五级,1,非利手前臂缺失.2,非利手轼能完全丧失.3,肩,肘.腕关节之一功能完全丧失.4一手拇指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缺失.5,拇指无功能,另一手除拇指外三指功能完全丧失.6,一手功能完全丧失. 六级,单纯一拇指完全丧失,或连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2,一拇指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丧失.3,一手一指(含拇指)缺失.4,一手部分功能丧失.5,除拇指外其余四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七级,1,一拇指指间关节离断.2,一拇指指间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3,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3指(含食指)近侧指关节功能丧失.4,一手除拇指外,有2-3指(含食指)近侧指关节功能丧失.5,肩,肘.腕关节之一功能不全. 八级,1,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关节离断.2,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关节无功能. 九级,1,一拇指末节部分二分之一缺失.2,一手食指两关节缺失.3,一拇指指关节功能不全. 十级,1,一手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关节离断或功能完全丧失.2,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平方厘米以上).3,手背植皮术后(面积大于50平方厘米,并有明显的瘢痕).4,一拇指间关节部分功能不全.5,手掌,足掌植面积大于百分之30者.6,除拇指,余3-4指末节缺失. 由此可见,"无名指受伤"如果鉴定工伤等级最多算是十级工伤.当然具体还要去劳动能力鉴定部门鉴定。希望对楼主有所帮助。答案补充 关于赔偿问题: Gong伤保险条例>>第35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标准
不知道你是军人还是百姓,如果是军人的话是在训练等工作中受伤的,那么就有可能评为十级残疾军人,其标准可以到《军人伤残评定标准》得到: 九、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器官部分缺损,形态明显异常,有轻度功能障碍的,为九级: 4.一手食、中指两指末节缺失; 如果你是地方的百姓评残的标准也是差不多的,有工伤鉴定后得到九级伤残。至于一楼讲的四级那是开玩笑或是不懂,四级残疾人就是下肢残疾也要有10cm的高低才行,四级残疾军人的话已经丧失劳动能力,就是一腿膝盖以下截肢的也就是三级残疾军人。
肢体残疾的分级以残疾者在无辅助器具帮助下,对日常生活活动的能力进行评价计分。日常生活活动分为八项,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进餐、入厕、写字。能实现一项算1分,实现困难算0.5分,不能实现的算0分,据此划分三个等级。(一)重度(一级):完全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0-4分)。1.四肢瘫或严重三肢瘫。2.截瘫、双髋关节无主动活动能力。3.严重偏瘫,一侧肢体功能全部丧失。4.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5.三肢截肢或缺肢(腕关节和踝关节以上)。6.双大腿或双大臂截肢或缺肢。7.双上肢或三肢功能严重障碍。(二)中度(二级):能够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动(4.5-6分)。1.截瘫、二肢瘫或偏瘫,残肢有一定功能。2.双下肢膝关节以下或双上肢肘关节以下截肢或缺肢。3.一上肢肘关节以上或一下肢膝关节以上截肢或缺肢。4.双手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损。5.一肢功能严重障碍,两肢功能重度障碍,三肢功能中度障碍。(三)轻度(三级):基本上能够完成日常生活活动(6.5-7.5分)。1.一上肢肘关节以下或一下肢膝关节以下截肢或缺肢。2.一肢功能中度障碍,二肢功能轻度障碍。3.脊柱强直:驼背畸形大于70度;脊柱侧凸大于45度。4.双下肢不等长大于5cm。5.单侧拇指伴食指(或中指)缺损;单侧保留拇指,其余四指截除或缺损。6.侏儒症(身高不超过130cm的成人)。 三级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