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你对过去是很怀恋的,故梦着过去的事。 推荐我编辑国内辞职资料,供参考: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劳动者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许可。 如果你真想辞职走人,实习期提前3天,非实习期提前30天递交辞职通知书给用人单位,到时候用人单位批与不批,同意与不同意你都是叫依法走人,由此引起的后果与你无关。 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编者令名快速辞职),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编者令名慢速辞职),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编者令名协商辞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注:辞职通知书建议最好通过快递公司或者邮电局挂号信送给用人单位,这是为了保留证据;辞职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辞职公司前 ,员工为公司工作,付出了劳动,公司应该为员工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所欠工资应该补发。如不发放,属于拖欠工资行为,是违法的行为,你可以举报。 1、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热线12333。 2、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 3、去当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请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法规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者离职或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通常有如下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所谓“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您感悟到了现在的诸事如意 与过去的坎坷经历相比,实在是差距太大,您在歇斯底里就不乐意回到从前,但又怀念从前,因为走过的这一路上有您尽心用血汗浇灌而获得的一系列成果。您是一个念旧、重情义、事业心很强的人。 如果认为对你有点启发的话,请点击右下角的采纳,谢谢!
你是有多恨这个老板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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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安静地过一天不容易呢!虽然是今天,你却没有多少休息的欲望,组织策划活动往往更让你有成就感。建议你开个小型的家庭PARTY,因为一周来的忙碌工作/学业,你已经把家人忽略太多了。此外,和恋人聊聊你们的事业,会是约会时不错的话题。
你的工作环境关系,正在崩溃。只是缺少一个导火索。你的上司或你的同事,是原因所在,但你的选择决定了这一切的发展。
其实你讲的这个情况,很多人都有同样的经历,在中国有句话,就是“.好马不吃回头草”其实这句话在以前社会是有道理的,但到了当今社会就是没有道理的了。国内的人们改变不了自己的思维,所以,我国才发展的很慢,近两年发展快了些,就是因为引进了国外先进的思想。 在国内从企业走的人,一般是不能再回来了,但在国外,一般企业是不在乎你的过去的,你只要现在热爱这个企业,就可到这个企业来工作。但国内的企业家,思想没有这么明智,所以,一般接受不了你吃回头草的。 你要想回来,就要放下面子,直接找到经理,谈谈自己的真实感受,你前面讲的就很好,“在外面选择多了才知道这家公司才最适合我., 还是第一家公司好..” 你就把这些话用心真诚的讲给经理听就可以了,如果我是经理,我就会接受你的,记住中国还有句古话“千金难买牛回头”
这就是年少留下的梦没完成。我考大学只差一分没考上,由于经济原因。没再读,现在45岁了,还经常梦到自己参加高考。每年的高考日,我心总是难平静下来。
可以想象以前住的房子对你的影响有多大,也可以间接看出,你应该自尊心很强吧
梦见被领导冷落,工作/学业努力的一天。你往往是在内心一股危机感的促使下,发奋用功的。事业上听到的变动暗示,往往是真的,好好把握眼前的机会吧!恋情方面,你往往表现得没有什么安全感,也有可能陷入藕断丝连的旧情感中,但你自己其实是渴望新鲜空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