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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的 经和传各包括几部分和什么内容

  七落43921 :你好。   【周】者,周人也;【易】者,变易,简易,不易也,周人所作之《易》也。《周易》,乃群经之首。古代占筮之书及其解说,后被列入儒家经典。《周易》包括《经》、《传》两部分。   【《经》】有时成为《易经》或《古经》,是在专门从事卜筮的巫史们长期经验和记录的基础上逐渐形成的;《易经》部分分六十四卦。   【《传》】是孔老夫子对《经》的解释说明,又称《易传》。《易传》分为七种十篇,汉代学者称之为“十翼”,“翼”即副翼经文之意。   十翼:卦象传(上、下)、彖象传(上、下)、爻象传(上、下)、文言传、系辞传(上、下)、说卦篇、序卦篇、杂卦篇。

中国包括的省市和简称

  省份简称,指中国一级行政区(省级行政区)的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自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为止,划分为23个行政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共计34个一级行政区,之后数量一直稳定不变。   各省市简称如下:   北京市-京   天津市-津   河北省-冀   山西省-晋   内蒙古自治区-蒙   辽宁省-辽   吉林省-吉   黑龙江省-黑   上海市-沪   江苏省-苏   浙江省-浙   安徽省-皖   福建省-闽   江西省-赣   山东省-鲁   河南省-豫   湖北省-鄂   湖南省-湘   广东省-粤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   海南省-琼   重庆市-渝   四川省-川/蜀   贵州省-贵/黔   云南省-云/滇   西藏自治区-藏   陕西省-陕/秦   甘肃省-甘/陇   青海省-青   宁夏回族自治区-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   香港特别行政区-港   澳门特别行政区-澳   台湾省-台

中国周易协会的组织章程

  总则第一条本会名称:中国周易协会第二条本会性质:中国周易协会是经国家注册成立的集中国周易文化研究、应用、推广、培训为一体的学术性文化研究机构。第三条本会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弘扬中华文化,促进我国周易文化的创新和发展,为人类发展进步作出贡献。第四条本会遵从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监督和指导。第五条积极抵制一切不利于祖国的言行,维护祖国的尊严和形象,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第六条协会以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思想,联合国内外热爱周易文化和从事周易研究及应用的专家学者、巨匠宗师、奇人异士,共同对中华传统易周易文化遗产进行深入、细致的挖掘、整理、归纳、研究,从而实现去伪存真、去粗取精、不断充实和完善周易文化的内涵,不断提高周易的科学价值。宗旨是:正本清源,传承文明,弘扬科学,造福人类。第七条协会遵循“百家齐放、百家争鸣”的原则,不排除不同学术观点和流派,不限定民族和国界,不分性别和年龄,只要热爱中国周易文化的学者均可参加,旨在共同把中国周易文化推向现代化、科学化、国际化。业务范围第八条本会业务范围:(一)完全执行国家关于传承发展传统文化的方针政策。(二)科学地、积极地研究和发展中国传统周易文化学术,宏观了解国内外周易学术动态,搜集、整理周易书刊和文献资料,认真分析并收集对现代社会发展有实效的周易学术成果。(三)不定期地在国内外组织周易学术讨论或报告会等非盈利的学术活动,旨在传播中华智慧文明,弘扬祖国周易文化。(四)理顺易学理论研究与应用的关系,遵循“理”、“数”结合,“学”、“术”并重的原则,开展协会各项工作。(五)纠正社会上人们对周易科学概念不清、误认为周易就是封建迷信的模糊认识,打击“江湖骗子”以周易为名行封建迷信和骗人财物之实的各种不法行为,重新确立中国周易为科学文化,树立中国周易工作者的“专家学者”形象。(六)积极从事中国周易科学文化的教学、交流和传播活动,定期、不定期举办各种学术报告、培训、讲座、函授咨询等服务活动,以推广普及周易文化,使其更好地服务社会。(七)研究课题:以中国周易科学理论及其实践应用为主体,促进中国周易科学文化领域的全面研究。(八)资助在中国周易学术上取得成就、积极弘扬中国周易文化的人士,帮助暂时有困难的科学研究者解决难题,并不定期向社会提供捐助。(九)正确引导中国周易的科学发展,破除封建迷信,使中国周易学术切实有效地为现代社会的发展服务。(十)编辑出版中国周易研究成果论文书刊及周易名人录,并免费或象征性收取成本费向世界各地赠阅、发行。(十一)通过本会的综合实力平台,免费向国内外各界推荐优秀易学人才,使周易人才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十二)设立对外服务性机构、使中国周易文化真正科学实效地服务现代社会。最终目的在于传承中华智慧文明,弘扬祖国传统周易文化。(十三)提供学术咨询,解答疑难问题。会员第九条本会的会员种类为个人会员。第十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拥护本会的章程;(三)有自愿加入本会的意愿;(四)热爱祖国,热爱中华传统文化,具有一定的学习、研究和实践能力,科学研究中国周易学的各界人士;(五)无任何犯罪记录。(六)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者;(七)优先吸收党政机关的公务人员和领导干部;(八)优先吸收文化、艺术、教育、卫生、科技领域的专家学者;(九)有稳定的工作和职业,不吸收无营业执照,走街串巷,沿街设摊的社会闲杂人员;(有特殊情况者除外,如有真才实学,但家境贫困者)(十)对于在周易文化方面确实学有所长,或者在当地周易界有一定影响的人员,对学历和职称条件可适当放宽。(十一)社会闲杂人员、无真才实学者、沽名钓誉者、心术不正者、神术者(神婆)、巫术者(巫婆)、灵修者、法轮功练习者不得加入本会;会员一经发现上述情况则立即除名,希望大家互相监督。第十一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提交最少一篇学术论文。(会员无需要提供,申请职称或资格证书者必须通过考试或论文)(三)专家学术委员会审查考核;(四)常务理事会批准;(五)对于不具备学历和职称的人员,需一名常务理事或两名理事联名举荐,经常务理事会审查考核合格者;(六)批准入会的会员,由本会工作人员颁发带有中国周易协会钢印的会员证或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七)证书的若干规定:会员证、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旨在弘扬易学文化,只证明持有者身份,不具备法律效力。持有者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后果自负,本会不承担持有者本人的任何法律责任。证书应妥善保管,不得转借,涂改或抵押,否则视为无效。如丢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中国周易协会更换,补发。调动或离职,应将本证交还。证书加盖钢印和印章有效。第十二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会的各项学术交流活动;(三)获得本会资料和服务优先权;(四)获得本会各种传播途径的免费宣传,并录入中国周易协会官方网站;(五)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三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会的决议;(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三)认真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交纳会费。(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第十四条会员须遵守下列纪律(一)会员需遵守本会宗旨:正本清源,传承文明,弘扬科学,造福人类。坚持科学、唯物辩证、实事求是的思想,对周易文化的应用不夸大、不神话、不迷信;(二)未经常务理事会授权,会员个人不得以本会的名义开展工作;(三)由未经本会许可而开展工作的或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与本会无关。本会将诉诸法律,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四)会员一年以上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五)会员不的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予以除名。(六)会员需按期交纳会费,并实行年度注册登记。会员不按期交纳会费,不进行年度登记者,视为自动退会。(七)会员要求退会时需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第十五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组织机构第十六条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终止事宜;(五)决定其他关乎本会发展与生存的重大事宜;第十七条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八条会员大会每届三年。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二年。第十九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第二十条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本团体主要负责人的聘任;(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六)决定设立分支机构、办事机构和实体机构;(七)决定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二十一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二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的也可通过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三条本会设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二十条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第二十四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五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六条本会的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力;(三)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岁,其中一人为专职;(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十七条本会设专家学术委员会,专家学术委员会由协会领导班子及国内外各个学科的知名专家、学者、名师组成,是协会的学术权威机构。第二十八条专家学术委员会职责:(一)负责协会各级职称、学术的审核、评定;(二)负责协会各级学术资格证书的撰定和办法;(三)以高尚的周易学术思想和科学的周易文化造诣,来化解学术体系矛盾,调理学术理论争端。第二十九条本会下设易学院,负责易学文化的传播,培训;易学院设院长1人、常务副院长、副院长、主任、副主任等若干人。是协会的易学培训机构。第三十条易学院院领导职责:(一)组织开展学术研讨;(二)负责协会招生培训工作;(三)主办专题讲座,开发课题研究。(四)负责对外学术交流,面向社会做好周易传统文化的宣传引导工作。第三十一条本会下设建筑风水设计院,负责建筑风水方面的设计、规划、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设计院设院长1人、常务副院长、副院长、主任、副主任等若干人。是协会建筑设计、规划机构。第三十二条建筑风水设计院院领导职责:(一)组织开展建筑风水方面的学术研讨;(二)负责建筑风水方面的设计、规划;(三)主办建筑风水专题讲座及课题研究。(四)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第三十三条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院长、常务副院长、副院长、主任、副主任任期三年。每三年经全体会员大会换届选举一次,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任期的或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会员大会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三十四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组织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二)坚持会员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四)会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可委托秘书长行使职权;第三十五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各分支机构、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分支机构、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人选,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四)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五)担任会员大会的主持工作。(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及本会接待服务工作。资产管理第三十六条本团体经费来源:(一)会费;(二)学术评定费;(三)分支机构管理服务费;(四)培训费;(五)捐赠;(六)政府资助;(七)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的活动收入;(八)利息;(九)报刊,资料、书籍等(十)其他合法收入。第三十七条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第三十八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三十九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四十条本会配备或委托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部的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四十一条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发布。第四十二条本会换届之前必须接受上级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第四十三条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四十四条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章程修改第四十五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第四十六条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审查同意,并报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第四十七条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有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并终止。第四十八条本会终止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第四十九条本会终止前,须在主管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五十条本会经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五十一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有关的事业。附则第五十二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中国周易协会理事会,自一九九一年十二月十三日起生效。

中国周易协会的组织章程

  总则第一条本会名称:中国周易协会第二条本会性质:中国周易协会是经国家注册成立的集中国周易文化研究、应用、推广、培训为一体的学术性文化研究机构。第三条本会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弘扬中华文化,促进我国周易文化的创新和发展,为人类发展进步作出贡献。第四条本会遵从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接受政府职能部门监督和指导。第五条积极抵制一切不利于祖国的言行,维护祖国的尊严和形象,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第六条协会以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思想,联合国内外热爱周易文化和从事周易研究及应用的专家学者、巨匠宗师、奇人异士,共同对中华传统易周易文化遗产进行深入、细致的挖掘、整理、归纳、研究,从而实现去伪存真、去粗取精、不断充实和完善周易文化的内涵,不断提高周易的科学价值。宗旨是:正本清源,传承文明,弘扬科学,造福人类。第七条协会遵循“百家齐放、百家争鸣”的原则,不排除不同学术观点和流派,不限定民族和国界,不分性别和年龄,只要热爱中国周易文化的学者均可参加,旨在共同把中国周易文化推向现代化、科学化、国际化。业务范围第八条本会业务范围:(一)完全执行国家关于传承发展传统文化的方针政策。(二)科学地、积极地研究和发展中国传统周易文化学术,宏观了解国内外周易学术动态,搜集、整理周易书刊和文献资料,认真分析并收集对现代社会发展有实效的周易学术成果。(三)不定期地在国内外组织周易学术讨论或报告会等非盈利的学术活动,旨在传播中华智慧文明,弘扬祖国周易文化。(四)理顺易学理论研究与应用的关系,遵循“理”、“数”结合,“学”、“术”并重的原则,开展协会各项工作。(五)纠正社会上人们对周易科学概念不清、误认为周易就是封建迷信的模糊认识,打击“江湖骗子”以周易为名行封建迷信和骗人财物之实的各种不法行为,重新确立中国周易为科学文化,树立中国周易工作者的“专家学者”形象。(六)积极从事中国周易科学文化的教学、交流和传播活动,定期、不定期举办各种学术报告、培训、讲座、函授咨询等服务活动,以推广普及周易文化,使其更好地服务社会。(七)研究课题:以中国周易科学理论及其实践应用为主体,促进中国周易科学文化领域的全面研究。(八)资助在中国周易学术上取得成就、积极弘扬中国周易文化的人士,帮助暂时有困难的科学研究者解决难题,并不定期向社会提供捐助。(九)正确引导中国周易的科学发展,破除封建迷信,使中国周易学术切实有效地为现代社会的发展服务。(十)编辑出版中国周易研究成果论文书刊及周易名人录,并免费或象征性收取成本费向世界各地赠阅、发行。(十一)通过本会的综合实力平台,免费向国内外各界推荐优秀易学人才,使周易人才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十二)设立对外服务性机构、使中国周易文化真正科学实效地服务现代社会。最终目的在于传承中华智慧文明,弘扬祖国传统周易文化。(十三)提供学术咨询,解答疑难问题。会员第九条本会的会员种类为个人会员。第十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拥护本会的章程;(三)有自愿加入本会的意愿;(四)热爱祖国,热爱中华传统文化,具有一定的学习、研究和实践能力,科学研究中国周易学的各界人士;(五)无任何犯罪记录。(六)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者;(七)优先吸收党政机关的公务人员和领导干部;(八)优先吸收文化、艺术、教育、卫生、科技领域的专家学者;(九)有稳定的工作和职业,不吸收无营业执照,走街串巷,沿街设摊的社会闲杂人员;(有特殊情况者除外,如有真才实学,但家境贫困者)(十)对于在周易文化方面确实学有所长,或者在当地周易界有一定影响的人员,对学历和职称条件可适当放宽。(十一)社会闲杂人员、无真才实学者、沽名钓誉者、心术不正者、神术者(神婆)、巫术者(巫婆)、灵修者、法轮功练习者不得加入本会;会员一经发现上述情况则立即除名,希望大家互相监督。第十一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提交最少一篇学术论文。(会员无需要提供,申请职称或资格证书者必须通过考试或论文)(三)专家学术委员会审查考核;(四)常务理事会批准;(五)对于不具备学历和职称的人员,需一名常务理事或两名理事联名举荐,经常务理事会审查考核合格者;(六)批准入会的会员,由本会工作人员颁发带有中国周易协会钢印的会员证或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七)证书的若干规定:会员证、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旨在弘扬易学文化,只证明持有者身份,不具备法律效力。持有者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后果自负,本会不承担持有者本人的任何法律责任。证书应妥善保管,不得转借,涂改或抵押,否则视为无效。如丢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中国周易协会更换,补发。调动或离职,应将本证交还。证书加盖钢印和印章有效。第十二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会的各项学术交流活动;(三)获得本会资料和服务优先权;(四)获得本会各种传播途径的免费宣传,并录入中国周易协会官方网站;(五)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三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会的决议;(二)维护本会合法权益;(三)认真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交纳会费。(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第十四条会员须遵守下列纪律(一)会员需遵守本会宗旨:正本清源,传承文明,弘扬科学,造福人类。坚持科学、唯物辩证、实事求是的思想,对周易文化的应用不夸大、不神话、不迷信;(二)未经常务理事会授权,会员个人不得以本会的名义开展工作;(三)由未经本会许可而开展工作的或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与本会无关。本会将诉诸法律,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四)会员一年以上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五)会员不的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予以除名。(六)会员需按期交纳会费,并实行年度注册登记。会员不按期交纳会费,不进行年度登记者,视为自动退会。(七)会员要求退会时需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第十五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组织机构第十六条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终止事宜;(五)决定其他关乎本会发展与生存的重大事宜;第十七条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十八条会员大会每届三年。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二年。第十九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第二十条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本团体主要负责人的聘任;(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六)决定设立分支机构、办事机构和实体机构;(七)决定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本团体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二十一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二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的也可通过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三条本会设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二十条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第二十四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五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六条本会的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在本团体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力;(三)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岁,其中一人为专职;(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十七条本会设专家学术委员会,专家学术委员会由协会领导班子及国内外各个学科的知名专家、学者、名师组成,是协会的学术权威机构。第二十八条专家学术委员会职责:(一)负责协会各级职称、学术的审核、评定;(二)负责协会各级学术资格证书的撰定和办法;(三)以高尚的周易学术思想和科学的周易文化造诣,来化解学术体系矛盾,调理学术理论争端。第二十九条本会下设易学院,负责易学文化的传播,培训;易学院设院长1人、常务副院长、副院长、主任、副主任等若干人。是协会的易学培训机构。第三十条易学院院领导职责:(一)组织开展学术研讨;(二)负责协会招生培训工作;(三)主办专题讲座,开发课题研究。(四)负责对外学术交流,面向社会做好周易传统文化的宣传引导工作。第三十一条本会下设建筑风水设计院,负责建筑风水方面的设计、规划、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设计院设院长1人、常务副院长、副院长、主任、副主任等若干人。是协会建筑设计、规划机构。第三十二条建筑风水设计院院领导职责:(一)组织开展建筑风水方面的学术研讨;(二)负责建筑风水方面的设计、规划;(三)主办建筑风水专题讲座及课题研究。(四)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第三十三条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院长、常务副院长、副院长、主任、副主任任期三年。每三年经全体会员大会换届选举一次,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任期的或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会员大会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三十四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组织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二)坚持会员大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四)会长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可委托秘书长行使职权;第三十五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各分支机构、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分支机构、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人选,提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四)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五)担任会员大会的主持工作。(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及本会接待服务工作。资产管理第三十六条本团体经费来源:(一)会费;(二)学术评定费;(三)分支机构管理服务费;(四)培训费;(五)捐赠;(六)政府资助;(七)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的活动收入;(八)利息;(九)报刊,资料、书籍等(十)其他合法收入。第三十七条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第三十八条本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三十九条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四十条本会配备或委托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部的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四十一条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发布。第四十二条本会换届之前必须接受上级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第四十三条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四十四条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章程修改第四十五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第四十六条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审查同意,并报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第四十七条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有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并终止。第四十八条本会终止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第四十九条本会终止前,须在主管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五十条本会经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五十一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有关的事业。附则第五十二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中国周易协会理事会,自一九九一年十二月十三日起生效。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尤其是国学和周易预测,现在很多老外也开始研究中国文化,

  国学和周易是揭露天道人心的人类文明的精华,不是用来算命的,卜以决疑,就是说到了万难选择之时才会卜卦,不是用来算好后不作为静侯天命的,还有,老外再怎么研究中国文化都不可能学到其精髓,因为中华文明的思想基础和他们的信仰是完全背道而驰的。

可以加入中国国际周易联合会吗?

  得看你有没有那资本

买的中国华侨出版社的《周易》,为什么里面到处都是孔子的言论,比周易本身的言论都多?

  首先,中国华侨出版社是一个不入流的不专业的出版社,它们的《周易》是删节本,完全没有阅读价值。推荐中华书局的《周易全本全注全译》(橘黄色的书皮,硬精装,不是平装那种)。其次,除了《周易》的本经(即卦爻辞)外,其他《十翼》如《文言》、《说卦》、《杂卦》等特别是《系辞传》一般认为是周秦之间的儒家所作,其中孔子的言论自然就多了。另,目前大陆比较专业的古籍文献类出版社有中华书局,上海古籍出版社,浙江古籍出版社,齐鲁书社,建议在购买此类书籍时优先考虑这些主流出版社。

中国周易研究会 线上算命 准吗

有点准 我算过

抗日战争时,中国军队打仗最厉害的人谁?(包括共军和国军)

  戴安澜...   1939年1月,升任中国第一支机械化部队——第5军200师师长。12月奉命参加桂南昆仑关战役,苦战一月,毙敌6千,击毙日军前线指挥官第 5 师团第12旅团旅团长中村正雄中将,写下了抗战史上辉煌的一页,各报记者在国内外报刊上报道大战经过,盛赞戴安澜师长颇具北宋大将军狄青的风度。   1942年3月8日,作为远征军先遣部队的第200师星夜赶到同古。这是一座位于缅南平原的小城,距缅甸首都仰光260公里,扼公路、铁路和水路要冲,战略地位十分突出。此时的英缅军,在日军凌厉攻势下,正如潮水般溃退。   19日,追击撤退英缅军至皮尤河西岸的日军,率先与防守同古的第200师先头部队接火。战讯传来,戴安澜宣布:“命令各团营进入阵地,准备战斗。本师长立遗嘱在先:如果师长战死,以副师长代之;副师长战死,参谋长代之;团长战死,营长代之……以此类推,各级皆然。”   21日,同古城北的永克冈机场被日军占领,守城的200师后路被断。28日夜,日军派出小股部队突袭200师指挥部,师长戴安澜手提一挺机枪,率部与日军作战。激战通宵,司令部全体官兵的子弹全打光了,刺刀也拼弯了,危在旦夕。幸亏天亮时,一营援兵赶到,师部才化险为夷。   由于英缅军已按计划撤退到卑谬,并且在与尾随而至日军的战斗中一触即溃,造成卑谬失守,使第200师陷入到日军第55、56、33师团的三面包围之中。为避免全师被聚歼,30日晚,同古守军主动战略撤退。   同古一战,第200师以仅9000人的队伍,竟抗击两万多日军达12天之久,使日军遭受了南侵以来的第一次重大挫败。这也是远征军入缅作战的首次胜利。

中国历史上(包括神话史)对后世影响最为深远的人物是谁?

  这种影响,应该是文化上和思想上的影响 文化上,是传说中的伏羲,因为中华的文化来源于《易经》,《易经》源自于八卦,八卦是伏羲创造。周公是《易经》编撰者之一,他的思想肯定在里面,孔子继承的诗周公的思想;老子的思想来源于《易经》。就是说《易经》对中华文化影响最大,已经渗透到我们的骨子里去了,伏羲就是我们的上帝! 但是还有其他人后世影响也很大,从几个方面吧 军事上:孙武,自从《孙子兵法》诞生到现在,都在学习他的兵法 制度上:秦始皇,他创立的帝国体制延续2千年。 汉文帝,使帝国体制更加完善,更加亲民。 隋文帝,科举制度的缔造者,此后中国的实际管理者(古时候叫大臣,现在叫公务员),都是产生于该制度之下。 科技上:四大发明 其他:汉武帝,唐太宗,成吉思汗,都是影响了整个世界的格局。后者是主动横扫亚欧大陆;前两者,是由于强力攻打北方少数民族,而导致这些少数民族向西迁移,在迁移过程中,被动的干了一些成吉思汗干的事。再者汉武帝给我们一个称谓“汉人”,唐太宗也给我们一个称谓“唐人”,都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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