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长期处在超过90分贝的噪音环境中,会使内分泌腺体功能紊乱,并出现精神紧张和内分泌系统失调。严重的会使血压升高、胎儿缺氧缺血、导致胎儿畸形甚至流产。而长期处在高分贝噪音会损坏,胎儿的听觉器官,致使部分区域受到影响。影响大脑的发育,导致儿童智力低下。 在噪音的恶性刺激下,超过生理承受能力,就会对中枢神经系统造成损害,使脑皮层兴奋与抑制平衡失调严重影响我们的睡眠质量,并会导致接收者头晕、头痛、失眠、多梦、记忆力减退、注意力不集中,思考力、学习能力、阅读能力降低等神经衰弱症状。 营养学家研究发现,噪音还能使人体中的维生素、微量元素氮基酸、谷氮酸、赖氮酸等必须的营养物质的消耗量增加,影响健康;噪音令人肾上腺分泌增多心跳加快、血压上升,容易导致心脏病发;同时噪音可使人唾液、胃液分泌减少,胃酸降低,从而患胃溃疡和十二指肠溃疡和恶心、欲吐、胃痛、腹胀、食欲呆滞等消化道症状。 噪音给人带来生理上和心理上的危害主要有以下5个方面: 1、听力损失 是指长期处于超过听力保护标准的环境中[>80~90dB(A)],听觉疲劳难以恢复,持续累积作用的结果,可使听阈由生理性移行至不可恢复的病理过程。有关资料表明: 当人连续听摩托车声, 8小时以后听力就会受损; 若是在摇滚音乐厅, 半小时后, 人的听力就会受损;若在80分贝以上的噪音环境中生活,造成耳聋的可能性可达50%。 2、噪音损害视力 噪音会严重影响听觉器官,甚至使人丧失听力,尽人皆知。然而,耳朵与眼睛之间有着微妙的内在“联系”,当噪音作用于听觉器官时, 也会通过神经系统的作用而“波及”视觉器官, 使人的视力减弱或会感到眼痛、眼花等。 研究指出,噪音可使色觉、色视野发生异常。调查发现,长期在高噪音下工作的80名工人中,出现红、绿、白三色视野缩小者竟高达80%,比对照组增加85%。 噪音对视力的影在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比如在安静明亮的商店购物时,显得愉快和镇静,买东西能做到挑选精细购买齐全。而在高音喇叭大声播放快节奏的流行音乐(一些所谓的流行音乐,只不过是震耳欲聋的强噪音)时购物,往往烦燥不安,眼花缭乱,甚至会混胡乱交易,该买的未买,买了的因识别不细也不满意。其中的主要原因就是燥音影响视力造成的的。 3、有害于人的心血管系统、我国对城市噪音与居民健康的调查表明:地区的噪音每上升一分贝,高血压发病率就增加3%。 4、影响
劳动者发生疑似工伤或者职业病,应该要求单位出面做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予理睬,可以自己去劳动局申诉和做工伤认定。 如果经过认定工伤,即使没有签劳动合同,单位也要负责。之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没有劳动合同,除了非全日制用工,否则单位属于违法。而如果没有为当事人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如果经过鉴定当事人属于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追偿。
要么找同学抄呗,要么就不做,老师也不会把你怎样。有时间的话还是自己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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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从古到今都是中国的一部分。 出现楼主说的这种状况主要是香港曾经被殖民,跟大陆分开了一百多年,造成文化上出现差异。香港虽说是中国一部分,但是香港是个特别行政区,是高度自治的,什么叫高度自治,就是只要他们承认是中国一部分,其他的完全不必跟大陆统一。香港可以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可以有自己的法律、有自己的经济体系、有自己的文化和对外交流。香港因为在回归以前已经建立了一整套跟大陆不一样的法律和文化体系,所以你不能强求说别人把香港跟大陆一样对待。比如很多东西在大陆是违法的,但是在香港是合法的,所以很多国外网站都要把香港和大陆区分开。拿谷歌举例吧,谷歌有专门香港的官网,域名带hk的,也有大陆的官网,但是大陆的网络审查比较严格,很多东西不能显示,反而香港比较宽松,所以如果不把大陆和香港区分开的话那也就没有文化和法律的差异这一说法了。我看楼主也提到易趣,有些东西在大陆是不能卖的,但是在香港允许,所以也要专门分两个不同的版块。 不知道楼主明白我的意思没。
算噪声职业禁忌证 上岗前作业禁忌证:1、各种原因引起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500Hz、1000Hz和2000Hz中任一频率的纯音气导听阈>25dBHL)2、高频段3000、4000、6000hZ双耳平均听阈≥40dB3、任一耳传导性耳聋,平均语频听力损失≥41dB。而轻度耳聋语频(500、1000、2000平均听阈大于25dB),所以说属于噪声聋作业禁忌证。
收藏推荐 、职业禁忌症(oeeupational Co示ra里ndleation)是指人们患有的某些疾病或解剖生理缺陷,当接触某种职业有害因素后,可使病情加重或受到某些特定的职业因素作用后,其反应明显早于或严重于普通健康人群而容易发生职业病,以致使患有这些疾病或有解剖生理缺陷的人不适合参加某种有害作业,这些疾病成解剖生理缺陷就叫职业禁忌症。各种有害作业均有其职业禁忌症。如血液疾病是接触苯作业的禁忌症,肝、肾疾患是接触铅、汞作业的禁忌症等。 粉尘作业的职业禁忌症包括有四个方面:①活动性结核病,如各型活动性肺结核以及肠结核、肾结核、骨关节结核等;②慢性肺疾病或严重的慢性上呼吸道和支气管疾病,如明显肺气肿、肺化脓症、肺寄生虫及原虫病以及萎缩性鼻炎、鼻腔肿瘤、支气管嗬息、支气管扩张和严重的慢性支气管炎等,③明显影响肺功能的胸膜、胸廓疾病,如广泛严重的胸膜肥厚、粘连,脚膜炎,包裹性胸膜积液,严垂的先天性或后天性胸廓畸形,④严重的心血管系统疾病,如高血压、动脉硬化、器质性心脏病等。
恐龙 哺乳动物是胎生而不是卵生,所谓卵升就是下蛋,恐龙是下蛋的恐龙属于爬行动物,卵生,有鳞片,冷血便问动物,所以不是哺乳动物
不在原来那个学校读, 换个学校读
楼上说的报警就处理,那是太理论化了,点都结合实际,如果真的这么好处罚那估计楼主也没这个烦恼了。1、是否噪音:需要有环保部门的检测结论为依据,不能凭你说是噪音就会认定为噪音、就给予处罚的。如果不构成噪音:还很难请求有关部门治理。 2、拨打110只能为你们调解一下、劝说、教育一下,没有超标、不算噪音的无法处理;而且,即使达到了噪音的标准:也需要由环保部门来认定处理、110只能是当时制止。 即使是环保部门、110管了,环保人员、110走后他们还可能故伎重演。更何况你说的情况根本不构成噪音呢,可能你打了110也不会管的。 3、这事只能是协商解决:直接到楼上去找对方说清情况,让他们注意些就行了。 既然是邻居、既然利益相关,就不能总也不认识吧?认识也都是从不认识开始的,去找他家好好协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