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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矛盾纠纷怎么化解

  由农村干部,或乡镇司法所协调解决,协调解决不了的,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如何准确区别信访问题与矛盾纠纷

  如是对政府机关不满的冤屈,则是信访问题。如仅是针对某人的不同看法,则可能是矛盾纠纷而已。

街道矛盾纠纷研判会议记录

  街道矛盾纠纷研判会议记录模板如下:   会议记录   王明口镇2014年3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会议记录   时间:2014年3月25日   地点:王明口镇政府会议室 主   持人:田松庆   参加人:全镇各村调解主任及司法所人员和综治办主任等   内容:     一、 本月矛盾纠纷排查具体件数  本月全镇共排查2件。具体包括李庄村树段纠纷1件,王老庄村邻里纠纷1件,均已成功调处。     二、 归口承办单位及责任人  这2件纠纷由镇调委会调处1件,王老庄村调解员调处1件。    三、 调处结果  2起矛盾纠纷至本月29日已调处终结.现均已登记归档以备查。     四、 今后矛盾纠纷调处注意以下几点   1、 注意调处期限。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在稳定事态基础上,尽快结案,最多不能超过一个月。   2、 对于比较典型的矛盾纠纷,在调处时可以发动有关群众旁听,以增强调处透明度。   3、 调解与法制宣传相结合   会议记录   时  间:2014年8月19日上午 地  点:政府一楼会议室   参  会:镇党政领导、驻村组长、各村主任、镇属、辖部门负责人等   主  持:齐长军(党委书记) 内  容:矛盾纠纷排查部分   一、市领导带领市信访办、督察一组、市规划局、市民政局、市社保局等十个单位和部门于本月十六日到本镇进行群众大接访活动,共接待228人次,53件次,主要涉及民政、社保、交通、占地、违章建筑等方面,要求对于53件信访案件要于六月底前基本处理完毕。   二、通过各村(居委)和单位排查,6月共出排查矛盾纠纷一起。 闫寨村反应:闫汝中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时,超生一孩,属于二胎。现法院仲裁其有划分土地的资格,需求解决问题的方案!       齐书记要求各相关领导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对本月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抓紧办理,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街道矛盾纠纷研判会议记录

  街道矛盾纠纷研判会议记录模板如下:   会议记录   王明口镇2014年3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会议记录   时间:2014年3月25日   地点:王明口镇政府会议室 主   持人:田松庆   参加人:全镇各村调解主任及司法所人员和综治办主任等   内容:     一、 本月矛盾纠纷排查具体件数  本月全镇共排查2件。具体包括李庄村树段纠纷1件,王老庄村邻里纠纷1件,均已成功调处。     二、 归口承办单位及责任人  这2件纠纷由镇调委会调处1件,王老庄村调解员调处1件。    三、 调处结果  2起矛盾纠纷至本月29日已调处终结.现均已登记归档以备查。     四、 今后矛盾纠纷调处注意以下几点   1、 注意调处期限。为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在稳定事态基础上,尽快结案,最多不能超过一个月。   2、 对于比较典型的矛盾纠纷,在调处时可以发动有关群众旁听,以增强调处透明度。   3、 调解与法制宣传相结合   会议记录   时  间:2014年8月19日上午 地  点:政府一楼会议室   参  会:镇党政领导、驻村组长、各村主任、镇属、辖部门负责人等   主  持:齐长军(党委书记) 内  容:矛盾纠纷排查部分   一、市领导带领市信访办、督察一组、市规划局、市民政局、市社保局等十个单位和部门于本月十六日到本镇进行群众大接访活动,共接待228人次,53件次,主要涉及民政、社保、交通、占地、违章建筑等方面,要求对于53件信访案件要于六月底前基本处理完毕。   二、通过各村(居委)和单位排查,6月共出排查矛盾纠纷一起。 闫寨村反应:闫汝中在第二轮土地承包时,超生一孩,属于二胎。现法院仲裁其有划分土地的资格,需求解决问题的方案!       齐书记要求各相关领导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对本月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抓紧办理,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家庭纠纷如何化解?

  家庭纠纷的解决方式主要有:1、由双方自行协商,或通过亲戚朋友居间调停以解决纠纷。2、由当地村委或、人民调解组织、司法所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3、依法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争议。

浅谈如何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人民调解是促进和谐稳定的重要抓手。现在我国既处于发展黄金期,也处在矛盾凸现期,各种矛盾纠纷呈现出复杂性、多发性、群体化等特点。如何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是人民调解工作急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笔者结合基层工作实际,谈点初浅认识。   一、提前预防,减少矛盾纠纷发生。预防重于调解。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要管好特殊人群、规范企业管理、促进依法行政。管好特殊人群,就是要强化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实行微机化、正规化、常规化的管理。规范企业管理,就是要求司法行政机构积极主动为企业服务,当好企业的法律顾问和法制宣传员。促进依法行政,就是要求司法行政机构发挥知法懂法的专长,为政府的决策、执法等把好法律关。司法部门要积极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在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减少诉讼、防止群众越级和集体上访等方面发挥作用。比如,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外嫁女”征地款分配纠纷不断增多,宁乡县夏铎铺镇司法所运用“权利与义务对等,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则”研究出了各方都较满意的分配方案,有效解决了“外嫁女”征地款分配这个难题。   二、及时调解,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矛盾纠纷的化解必须抓早、抓小,防止激化和转化。群众中产生了矛盾纠纷,要积极及时予以化解,不能因为事情不大或者事态还不严重而视而不见。在调解中要善于通过循循劝导,让当事人换位思考,使其站在对方当事人的立场和角度,引导他们发现自己的过错,教育双方当事人将心比心,各自站在对方的位置立场上设身处地想一想,这样才能使其既客观地评价对方,又冷静地审视自己,从而掌握调解工作主动权,最终达到解决双方矛盾的结果。如夏铎铺镇一单位职工孙某因病死亡,死者家属要60万元补偿金。“全国人民调解能手”、镇司法所所长张正平通过“分别突破促调法”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单独进行调解,引导换位思考,掌握当事人心理底线,然后提出双方认可的协议方案,有效防止了事态的扩大。近年来夏铎铺司法所共化解各类纠纷440余件,调解成功率100%,无一起引发民转非、民转刑案件和恶性上访事件。   三、客观公正,依法平衡双方利益。人民调解必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必须讲究工作方法和技巧,找准病根,对症下药,把依法调解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情、理、法的统一。同时,公生明、廉生威,调解者必须做到心底无私、客观公正。如夏铎铺镇三桥村十三组部分土地征收后,调整承包十分困难。夏铎铺司法所牵头、综治办配合,多次进行实地调查了解,连续两天两夜召开村民大会,充分听取了解群众意见,按照“尊重历史、注重现实、公平公正”的原则,制订了比较全面的承包方案,赢得了农户的支持拥护,圆满地解决了问题。

佛法是怎么样化解与人的矛盾呢

  我记得净空法师曾经说过"学佛是要把与人的怨结全部解开"。学佛的人一定要过这一关,通通要解开。别人不理解你,埋怨你、陷害甚至是杀害你。你也要解开对他的怨恨,要抱着你不解,我这里解开了,我解开了你就接不上了。这是如来的真实智慧,不跟任何人对立,不跟任何人冲突。学佛的人心地要慈悲,他要杀你也不能怨恨。   这里有个释迦牟尼佛的前世修忍辱(菩萨六度之一,分别包括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般若)的例子,非常好的例子,我想分享给大家。释迦牟尼佛的前世叫做忍辱仙人,当时被歌利王处以凌迟处死(就是把身上的肉一片一片割下来),但是,忍辱仙人没有一丝怨恨,反而要感谢歌利王,为什么呢?因为忍辱仙人的忍辱波罗密圆满了。也就因为这个原因,忍辱仙人提前成佛了。所以不仅对他没有坏处,还有好处,还让他提前成佛了,下一世转生成为释迦牟尼佛。释迦牟尼佛本来应该在弥勒菩萨之后成佛的,但是就是因为他的忍辱提前圆满了(贤劫中弥勒菩萨是第四尊佛,释迦牟尼是第五尊佛。),变成在弥勒菩萨之前圆满成佛,就是因为这一桩事情。所以,忍辱仙人跟歌利王说:我成佛后肯定第一个度你。结果释迦牟尼佛示现成佛,第一个得度成阿罗汉的---乔陈如尊者。大家知道乔陈如尊者前世是谁吗?嘿嘿,就是那个残忍的歌利王。但是佛陀是真语者,说话算数。当初要不是歌利王成就他的忍辱波罗密,他又怎么能够提前成佛呢?所以,这一世歌利王真的头一个证得阿罗汉果位。   所以,大家看佛法怎么样化解对立、矛盾、纷争? 我想大家应该看明白了,就是修忍辱和智慧。绝对不会有嗔恨的念头。释迦牟尼佛给我们演艺了如何忍辱,如何用智慧来化解这些矛盾。忍辱是我们在现今的社会里迫切需要学习的,要真学,学到之后你会得到大自在,你会得到智慧,现前这个世界就已经是极乐世界了。你有冲突,我没有冲突,你生烦恼,我很快乐啊,我生欢喜啊!   我们可以经常看到在日常生活里,有很多人因为一些小事,心里产生不平,怨天怨地,这都很常见。但有佛陀给我们做榜样,在他身上我们看到的是什么样的忍辱!只有我们能忍世人所不能忍,才能成就世人所不能成。 呵呵,仔细看这个例子,大家会看到佛陀是用智慧在忍,而不是强行的用怨恨心在忍,他是明理的,懂得前世今生因果的循环,之所以歌利王如此对他

矛盾纠纷双方达成协议书怎么写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委托当地律师协助办理,祝你维权顺利!

如何巧妙调解矛盾纠纷

  一、善于做到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调解矛盾纠纷既要坚持依法调解,又要贯彻以德感化。道德教化具有弃恶扬善的无形力量。很多情况下,道德伦理教育更容易使当事人心悦诚服地接受调解意见,可以减少其抵触心理,主动履行义务,这种情况在婚姻家庭与遗产纠纷中表现尤为明显,因为感情因素在这类纠纷中起着相对决定的作用。   法律的局限性和民事行为以及道德调整的广泛性,决定了在调解矛盾纠纷时,要重视社会主义道德教育。我们知道,民事行为的特点是: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禁止的,人们都可以为之,都是合法的行为,因此,民事行为的范围非常广泛;我们知道,法律,只是调整人们最基本的行为规范,绝大部分的民事行为都没有现成的法律条款来规范;我们也知道,道德,不仅调整人们的行为,而且调整人们的思想意识,几乎无所不包。因此,在调解矛盾纠纷时,我们既要重视依法调解,更要重视依靠道德规范,依靠社会舆论,依靠人的良知,用基本的道德观念去规劝、疏导、教育、挽救。   二、善于动员多种力量参与协助调解   人们生活在复杂的人际关系之中,受到周围各种力量的影响,许多情况下,矛盾纠纷的发生和解决,并不是一个人所能办到的。因此,调解员要善于调动影响纠纷和当事人的外部因素,取得当事人的亲友和社会力量的支持和帮助。   调解员在调解纠纷时,要善于利用熟悉当事人情况的亲人、知心信任的朋友参与调解。因为这些 人了解当事人的心理动态,一般能够从当事人利益的角度出发,与当事人谈话投机,他们的意见往往得到重视,易于被接受。尤其是对婚姻家庭和遗产继承的纠纷,家人、朋友和长者参与调解,及时进行疏导、劝说,一般是能够促使双方相互谅解,消除隔阂,解决纠纷。在调解涉及宗族群体的纠纷时,更应注意动员辈分大声望高的人协助。   社会矛盾纠纷主体多元化、性质多样化和内容的复杂化,决定了调解矛盾纠纷是一个系统工程,应当建立“大调解”的工作格局,由全社会共同参与,相互配合,联合调解。实践中的普遍做法是:对于重大疑难的纠纷,应主动取得牵涉到的当事人的单位、行业协会和当事人居住的基层组织的支持;对于一些比较难解决、有现实危险的纠纷,应主动与公安政法部门联系。   三、演好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的角色   我国的调解主要有法院(司法)调解、仲裁调解、律师(法律工作者)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等等。在这里,我们只是探讨调解绝大多数纠纷的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要求扮演好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两种角色。   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从联系方面来看,一是调解的目的相同,都是为了帮助纠纷当事人排难解纷;二是调解的依据相同,都是以国家的法律为明断是非的标准;三是调解的原则相同,都是以当事人完全自愿为前提;四是调解的方法相同,都是以说服教育为主,劝导当事人自行解决纠纷。它们的区别是:一是调解的性质不同。行政调解是一种准司法性质的调解,而人民调解是人民群众行使民主自治权利的一种形式;二是调解的主持者不同。行政调解由政府的工作人员主持,而人民调解则是由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主持;三是调解的管辖范围不同。行政调解所管辖的是公民与法人、法人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特定经济民事纠纷,而人民调解管辖的是公民与公民、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民间纠纷;四是调解的程序不同,行政调解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而人民调解则没有这样的规定;五是调解协议的效力不同。有的行政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效力,当事人不履行协议的,可以依法强制执行,有的行政调解协议既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也不具有“民事合同性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只能就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与行政调解协议不同的是,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六是不履行协议的后果不同。有的行政调解协议的履行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一方如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依法自行强制执行,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行政调解协议,当事人只能就原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当事人不履行人民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即确认调解协议有效、当事人必须履行协议条款的诉讼。   由于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具有不同的性质,而调解人员有时会出现身份的重叠,例如,司法助理员同时又是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员,因此,在调解矛盾纠纷时,要善于根据具体情况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应当弄清楚自己是人民调解员还是政府的工作人员。在人民调解时,调解员是“红娘”和“月老”,是“和事佬”,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禁止的行为都可以为之;而在行政调解时,调解员是执法者,是“裁判员”,要严格执行法律规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行为,调解员都不得为之。因此,在调解中,要根据角色的不同,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四、善于做到换位思考   换位思考的方法运用,会让当事人感到调解员考虑问题全面,处事公正,是从他们的利益出发,从而消除对调解员的抗拒心理,听取调解员的合理建议,便于调解的顺利进行。   坟山纠纷是当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一大因素,调解这种纠纷时,最能体现换位思考。这类纠纷的当事人大多封建迷信思想严重,他们往往以他方侵犯了自己的 “龙颈”、“破坏了风水”为由,联系宗族群体参与纠纷。此时,如果调解员只是站在国家工作人员的立场上思考和处理问题,机械地说破除封建迷信,禁止联宗祭祖,这样一开口,便有可能使当事人散了场,没有人接受调解。正确的做法是,调解人员首先要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考虑问题,可以和当事人拉“家常”、讲风俗习惯、讲情理。面对加害方的当事人,调解员对他们指出:以封建迷信为由,做出破坏他人祖坟、甚至挖棺暴尸、破坏他人财产等行为,挑起了事端,引发群体性恶性事件,对社会造成了危害,人民政府是要处理的, 处理方式有多种,以什么方式处理,可以说,主要由双方当事人决定--即根据纠纷发展演变情况决定。在纠纷刚发生时,作为民事案件,允许当事人意思自治,允许当事人自由处分其权利义务、友好协商达成协议;有些纠纷当事人不能协议解决,案件可能转化为行政案件或者轻微的刑事案件,此时,如果是情节显著轻微,加害方认错态度好,取得受害方的谅解,政府可以依法不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但是,如果态度恶劣,情节严重,危害大、影响坏,案件转化为严重的行政案件或者刑事案件,则要承担行政拘留、罚款甚至刑事责任。面对受害方当事人,调解员应当表示对他们同情和支持,秉公为他们主持公道,引导、教育他们接受调解。在提出调解方案时,要分别站在当事人的立场,设身处地、将心比心地去思考,要考虑对方是否接受。这样,经过反复细致的思想疏导,双方互谅互让,大部分的坟山纠纷都能达成协议。   五、讲究语言艺术   高明的调解员在进行调解时,善于将大道理同当事人的现实生活联系起来,转化为贴近实际生活的小道理;调解人员和当事人倾心交谈中,情真意切,和风细雨,富有人情味,在潜移默化中,当事人受到了教育,接受了调解员的意见,矛盾纠纷得到化解也就顺理成章了。与此相反,有些调解员简单粗暴,空泛说教,平淡枯燥,当事人越听越反感,甚至有的调解员言语伤害了当事人,遭到当事人的围攻。讲究语言艺术,是做好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关键。   讲究语言艺术的方式方法很多。褒扬激励当事人常被调解员运用。通过表扬鼓励当事人,当事人会感觉到调解员了解自己,减轻生疏感,综短了调解员与当事人的距离, 对调解员的话听得顺耳,为调解成功打下良好的基础。在批评当事人时要多用间接委婉、含蓄的方法,做到“点到即止”,即是把在调解过程中发现当事人的错误行为和错误思想,寻找适当的时机、在适当的场合提出,做到既纠正当事人的错误,又能保护当事人的自尊心,消除他们的对抗心理,有效地避免了纠缠不清、伤害感情、贻误工作的弊端。诙谐风趣的语言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往往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曾有这样的事例:国外某名人妻子是个泼妇,经常在众人面前对名人撒泼。一次,名人与朋友聚会,泼妇大吵大闹还不解恨,拿起一盆水淋上名人身上。名人非常幽默,他说:“我知道,雷响之后便会下大雨。”大家听后,忍不住笑了起来。

改革开放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怎样解决这些问题

  当代中国的改革实践经验从各个方面进行了总结,主要有八条基本经验:一.实践中的社会主义不改革没有出路,根本否定社会主义制度的“改向”也没有出路实践中的社会主义不改革没有出路,若不顾客观条件变化和人类历史的发展潮流,固守特殊条件下形成的僵化体制,只能把社会主义引向死胡同,葬送社会主义事业。相反,如果借改革之机,企图从根本上否定社会主义制度,全面走向资本主义,也难以找到出路。这是中国改革的首要经验。二.要不断解放思想,不断清除思想障碍从历史上看,任何一次社会变革,无不以思想解放为先导,改革的深化也有赖于思想的进一步解放。其实,三十年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也就是一部不断解放思想、不断开拓创新的历史。农村改革之初,有人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说成是搞资本主义复辟;特区刚建立时,也有人说,特区除了五星红旗是社会主义外,其余全是资本主义;长期以来,市场经济被视为洪水猛兽,被斥之为社会主义的异端;还有些人认为,非公有制经济是资本主义土壤,搞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就是搞资本主义,就是所谓的私有化……不解放思想,不冲破传统观念,不打破思想枷锁,不抛弃“左”的教条,改革就无从谈起。同时,也要警惕右的倾向,防止被外国敌对势力所利用。三.要把改革的着眼点和落脚点放在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上改革的实质和目的,就是为了从根本上改变束缚中国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时相应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和其他方面的改革,尽快实现国家的现代化。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所有改革理论的提出和一切改革政策的制定,都是围绕尽可能快地发展生产力这一中心展开的。四.是“异端”,还是正途,要靠实践来检验早在1979年,邓小平就明确提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但是,在当时的条件下,在理论和实践上都难以被人们接受。因此,后来提出了“摸着石头过河”、“不争论”的方针,这种“摸着石头过河”,边实践,边摸索,边总结,尊重改革实践,尊重群众创造,在改革的实践中逐步确立改革目标的做法,有利于改革的稳步推进,同时又防止了出现大的挫折。五.“骑自行车原理”的启示自行车骑得太快,易栽跟头,若骑得太慢或者不动,最终也会摔下来,这就是“骑自行车原理”。它给我们的启示就是:改革必须保持一个合适的速度,才能稳步前进。六.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和巩固改革成果要把改革与制度建设结合起来,运用法制手段巩固已经取得的改革成果。这样可以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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