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3号《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 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健康损害后果的,可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 (二)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 (三)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作业的; (四)安排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的。
先要确定你当初拿所谓"自谋职业费"是如何定性。正常来说与你得了职业病的工伤陪付是没有关系的。另外,已经是 年前的事情了。你要拿出确实是该单位造成你职业病的证据。要证明在 年内没有从事过其他可能造成该疾病的因素。建议可以先找律师咨询。
协商不成,到 公司所在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协商不成,到 公司所在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不喜欢,说不出来什么感觉,
恭喜你,有意中人了
你欠了别人东西了
据我推测,你近日有血光之灾,你先给个满意,然后我再教你如何化解!
方案1、公交线路:385路,全程约5.8公里 1、从岗厦步行约60米,到达岗厦村站 2、乘坐385路,经过9站, 到达八卦岭①站(也可乘坐357、305) 3、步行约490米,到达八卦岭 方案2、公交线路:379路,全程约5.6公里 1、从岗厦步行约120米,到达彩福大厦站 2、乘坐379路,经过6站, 到达八卦岭①站(也可乘坐375) 3、步行约490米,到达八卦岭
你的压力太大了